湘潭某公职人员挪用341.3万公款买股票被开除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颜宇东]

  (原标题:湘潭县纪委通报4起违纪违法案)

  2月29日,湘潭县纪委通报了4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例。

  这4起典型案例分别是:湘潭县乌石镇财政所总会计唐永梁2015年9月至12月挪用341.3万元新农合基金用于个人购买股票。在股票亏损的情况下,经时任镇财政所所长张鸽违规审批,唐永梁又挪用该镇“村账乡代理”账户内资金343万元用于上缴新农合基金。2016年2月,经湘潭县纪委常委会议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唐永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待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另外相关责任领导也受到了相应、处分。

  湘潭县农业局原党委委员刘新谷、县原种场原场长谭建帮、场长丁军违反廉洁纪律,套取并违规使用农业专项资金的问题。2016年2月,经湘潭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谭建帮、丁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给予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刘新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湘潭县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锋,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赵伟及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意果违反组织纪律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县财政局原政府采购办主任侯永清(副科级)工作失职的问题。2016年2月,经湘潭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志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赵伟、冯意果党内警告处分。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原县政府采购办主任侯永清行政警告处分。

  湘潭县花石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周敬东1月23日在湘潭县科级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中,请该镇计生办副主任冯尧代其参加测试。2016年2月,经湘潭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敬东行政警告处分,由花石镇对冯尧予以诫勉谈话。

  (潇湘晨报记者 颜宇东 实习生 许玫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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