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刘静一样的农村代课教师大有人在处境堪忧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记者 邓桂明]

此前报道:

乡村教师刘静:希望得到救助 让我重上心爱的讲台

湘潭县排头乡杨家岭小学老师刘静的遭遇令人唏嘘。当我们把目光投向更多的代课教师,发现情况不容乐观。

一名跟代课教师打了几十年交道的老教育工作者认为,无论是从全国还是全省来看,农村代课教师都将长期存在,他们是一个数量不小的群体。

目前湖南全省在编乡村教师33.23万人,登计在册的临聘教师9291人,而实际人数有3万多人。湘潭全市有2万多名教师,其中代课教师约1000名。

这名老教育工作者深有感触地说:“代课教师是教育行业的临时工,付出跟回报非常不对等。”

据了解,代课教师普遍工资待遇低,月工资在1000—2000元之间,大多数在1300元左右;有5险1金的不多。重病大病防治基本没有,病了就解聘。另一方面,他们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达到年龄、学历要求的,公招考试连笔试都难以通过。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刘双秀律师认为,像刘静老师的情况,用人单位最起码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如果当初签了正规的劳动合同,为刘老师买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现在她的巨额医疗费用等就可报销大部分。

2014年11月13日下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湘政办发[2014]10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强调,严禁新增代课教师。今后,各地各公办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聘用长期代课老师,一经发现,要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校长的责任。确需临时聘用短期代课人员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学校按规定为临时聘用人员缴纳单位应负担的社会保险。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人的解释,一年(包括一年)以上算长期,所以刘静老师虽然长期担任代课教师,但合同是一学期一签,应属短期之列,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根据上述文件,就算是短期,也要签合同、买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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