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限权 力推依法行政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作者:舒美华 陈林霄 陈勇 周小雷]

近日,在长沙市新开铺经营一家小超市的谭女士,因误进了一件无生产许可证的商品销售被查获。按照以往规定,她必须缴纳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实际上,她只卖出了一件,价值33元,利润仅4元钱。依照省工商局制定的规范行政裁量权实施办法,这种情况除依照制度条文外,还要将情节轻重、后果是否严重、有无及时改正等情节一并参考。据此,谭女士的罚款免除了,被责令改正后正常营业。

“十二五”以来,我省以规范行政裁量权、推进行政执法公开为主线,狠抓依法行政,形成以公开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化、以基准化除行政执法随意性的制度保障,得到了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压缩行政处罚裁量权空间

“态度‘不好’,罚重一点!”“关系不错,少罚一点。”曾经,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态度罚”、人情案时有出现。同案异罚、执法不公现象,严重影响了行政管理的公正性、严肃性。

行政处罚占了行政执法总量的很大分量,裁量权本是法律赋予执法者实现公平正义的利剑,期盼能扬善惩恶,如果权力发生异化,结果自然适得其反。在“法治湖南”进程中,我省着力构建从源头上控制行政处罚裁量权空间过大、处罚过于随意的制度约束。2009年,《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颁布施行,要求全面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该规章明确,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情形、危害结果、社会影响程度等综合因素,划分不少于3个的裁量基准等次,这是政府自我革命、自我限权,为行政执法人员套上“枷锁”,倒逼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合理行政。

2014年10月,浏阳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市某环保科技公司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一案进行处理。在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之后,该局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某环保科技公司配合办案机关查处违法行为、认错态度等情况,适用《湖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某环保科技公司违法占用耕地部分处以每平方米21元的罚款额,对其占用非耕地部分处以每平方米16元的罚款额。

这个处罚执法,不但得到当事人接受,而且产生良好示范效应。其根据来自2013年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湖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它将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细化量化,每个处罚阶梯不少于3个,从而更能切合实际情形。

2011年起至今,省市县三级4000多个执法部门的处罚裁量权基准相继出台,还陆续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2000多个,基本实现了处罚裁量权基准全覆盖,从而大大压缩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裁量权空间,“同案不同判”、“同判不同罚”等问题明显减少。

给行政许可戴上“紧箍”

行政许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连,如何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我省在处罚裁量权行使进入比较规范的轨道后,紧接着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路径办法。

为了强化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更加便民利民,2014年初,省经信委在省政府法制办指导下,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将无线电管理中存在裁量空间的许可权力,按照申请、受理和审查3个环节进行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的申请资料、受理机构、许可标准、审查程序和办理时限等。

今年8月21日,民航湖南空管分局为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新建场监雷达提出使用频率申请,省经信委经审查受理后,进行了全面审查,5天内即作出了行政许可决定,权力运行全过程依法合规、有序顺畅、公开透明,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得到了民航湖南空管分局肯定。

现在,我省已在无线电管理、船舶生产与设计、公安管理、卫生计生、农业管理以及水利管理等多个领域试点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工作。全省14个市州也在本级市直相关部门开展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的试点工作。此举扎实推进了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逾10万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

英国著名法官G·休厄特说过“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为了让正义普照每一个当事人,我省从2014年起,推行行政处罚决定网上公开工作,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得公开的信息外,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在其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为此,省公安厅专门开发了“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截至目前,平台共发送查询短信300多万条,登录网站查询近38万人次,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52537份。除了利用互联网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外,他们还利用手机短信终端、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向特定主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公开,案件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满意率达到81%。

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一是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二是倒逼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让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公之于众,给有意违法人敲响了警钟,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与安全环境起到积极作用。据统计,两年来,全省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超过10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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