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

[来源:新华社]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发挥党校作用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重要保证。《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党校事业健康发展的紧迫课题。

《意见》指出,要坚持党校姓党这一根本原则,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党校办学第一位的要求。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做到党的重大理论成果、重大战略部署及时进课堂,党中央作出的决策迅速贯彻、关注的问题深入研究、交付的任务认真完成。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质量立校,坚持从严治校。

《意见》提出,要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学首要任务。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强化党性教育。各级党校每个主体班次都要设置专门的“党性教育单元”,针对不同班次的学制长短,安排充分的教学内容和时间,确保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要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创新优化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方式,加强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

《意见》明确,要提升党校科研水平和影响力,发挥科研工作的支撑作用。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要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政治要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落实人才强校战略,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军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聘先进典型人物、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党校兼职教师,切实提高师资水平。创新师资管理,抓好组织员或班主任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党校系统整体优势,加强上级党校对下级党校的指导,因地制宜推进县(市)委党校办学体制改革。要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党校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办党校,选优配强党校领导班子。地方党委党校校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一大优势,必须长期坚持并形成制度,重视地方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经费保障。

广告

评论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