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纪委通报6起作风建设典型案例(详情)

[来源:怀化新闻网] [作者:怀纪宣]

一、中方县教育局学生营养办主任杨司富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5年5月24日,杨司富在中方县花桥镇惠友饭店为其女儿举办婚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31580元。2015年11月9日,经中方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司富党内警告处分,对其未能主动退回的17400元礼金予以收缴。

二、溆浦县陶金坪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梁海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5年8月15日,梁海在溆浦县低庄镇鸿昇酒店违规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10600元。2015年9月17日,经溆浦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梁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陶金坪乡党委副书记职务,并罢免其陶金坪乡人大主席职务,对违规收受的10600元礼金予以收缴;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陶金坪乡党委书记张贻平、参与宴席的副乡长黄贻安进行诫勉谈话;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并参与宴席的陶金坪乡纪委书记舒强理进行立案调查。

三、新晃侗族自治县征拆办工作人员姚子英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7月23日,姚子英驾驶本单位湘N9D767号公车到贵州省玉屏县办私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2015年9月10日,经新晃侗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正在办理辞职手续的姚子英暂不给予纪律处分;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县征拆办副主任王军进行诫勉谈话,并扣发年度绩效奖500元。

四、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排牙山林场办公室主任邹晓鸿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0月4日,邹晓鸿驾驶本单位湘N82429号公车到该县地理冲水库办私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2015年11月13日,经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邹晓鸿进行立案调查;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值班副场长粟波进行立案调查。

五、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张良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0月4日,张良驾驶本单位湘N7DS99号公车从芷江县城送2名亲戚到怀化市区。2015年10月19日,经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张良进行立案调查。

六、通道侗族自治县木脚乡司法所工作人员伍玉桃旷工问题。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13日,伍玉桃私自外出一直不回单位上班,连续旷工11个月,且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2015年9月2日,通道侗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委对其作出党内除名处理;2015年9月28日,经通道侗族自治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给予伍玉桃开除公职处分。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务实、落实,层层压实,步步为营。要保持常抓的韧劲和细抓的耐心,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要横下一条心,寸步不让,以“滴水穿石”的精神打好反“四风”、转作风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起来,做到认真、较真,小题大做,小惩大诫。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态度不坚定、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切实维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共怀化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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