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能人功臣”到“交通硕鼠”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新媒体专电(记者 陈文广 史卫燕)11月23日出版的《经济参考报》将刊载题为《“交通硕鼠”陈明宪的“双面人生”》的报道。报道指出,从“能人功臣”到“交通硕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再次敲响了“能人腐败”的警钟,而案情的披露让这位湖南路桥建设“功臣”的“双面人生”浮出水面。
记者发现,陈明宪的贪腐几乎涉及湖南省内高速公路建设的每个环节,他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建、补勘、绿化、配电、设计等工程招投标和高速公路材料供应、保险业务等方面为相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进行“权力变现”,获取了巨额“回报”。
陈明宪的贪腐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利用其家人、下属、情妇等“代理收钱”,“合伙分赃”;二是现金、黄金、字画、石头、购物卡,但凡“值钱的东西”,几乎是“无所不收”。
作为著名的桥梁专家,陈明宪曾被认为是将湖南路桥公司“起死回生”的“技术性官员”。从为官早期的“兢兢业业,夙夜为公”沦为“权力、金钱、美色的奴隶”,其犯罪之路令人唏嘘。据介绍,陈明宪在行事作风上极其飞扬跋扈,对下属经常是颐指气使,说话时常粗俗不堪,并且常年在高档酒店“办公”,接受利益相关人士巨额贿赂,自身及其家人在“牌局”上也几乎是“只赢不输”。
据陈明宪交代,自1995年5月开始任路桥总经理,6年间,党政职务一肩挑,一呼百应威信高,这种权力使人陶醉,令人飘飘然,尽管自己这时候还比较谨慎,还能以事业为重,但这种对权力的倚重和争取更大权力的欲望与日俱增。
2008年南方冰灾后,湖南掀起建设高速公路的新高潮,各路老板纷纷涌进湖南,谁都想分一杯羹。处于关系网中心位置的陈明宪因为讲义气、爱面子、肯帮忙早已“声名远播”,自然就成了各路老板的座上宾,那些长期以来在高速公路市场上拉皮条、当中介的对其更是趋之若鹜。
据陈明宪回忆,当时上千个各种类型的施工标段集中进入湖南,高速公路竞争白热化。湖南高速公路标段的划分为1亿至3亿元左右,按照业内中介费用的潜规则,一般为工程合同价格的3%至5%,即一个标段可让中介人提成300万元到1000余万元。拥有巨大权力,恰逢公路建设迎来巨额投入时期,陈明宪与请托人、工程老板等之间的钱权交易、利益输送便成了家常便饭。
针对交通运输系统监管薄弱、腐败频发的现象,必须从制度层面约束领导干部特别是重要官员的权力,并通过教育、监督来进一步规范其行为。
业内专家建议,要遏制交通运输系统领域的腐败,一要改变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将集中的权力实行分解,实现权力相互制约;二是有关方面要研究完善交通系统招投标、工程分包、物资采购等规定,尤其是要设计一套更为合理、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投标制度;三是要对“一把手”实行分权,实行职权法定化规范化,完善议事制度和公开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