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1月23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俗话说商场如战场,充满了尔虞我诈。11月22日,得知当初以假充真坑骗公司40余万元的两名骗子被法院判了刑,江西某铂业公司的雷某长吁了一口气。
买废钯碳被骗
2013年10月,雷某时任公司的市场部副部长。一天,他在公司官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小王”的湘潭人,对方在电话中称有一批废钯炭要卖,而废钯炭中含有雷某公司需要的钯元素。
一番联系后,雷某赶到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棋盘村,见到了“小王”和另外3名男子。在这里,他提取了样品带回公司测试。经检验,样品中含有钯元素。
几天后,他和公司检验员小何再次赶到湘潭取样。由于现场没有电,他们就拿着样品到湘潭市汽车西站附近的宾馆开了一间房来检测,检测结果再次显示没有问题。于是,雷某等人现场支付44.5万元货款,还给了“小王”5000元中介费,之后将货物运回了公司。
然而没多久,经公司检测,买回来的“废钯炭”中根本没有钯元素。雷某再次拨打“小王”的电话,不料电话已经关机了。发现被骗后,雷某立即赶到湘潭报了案。当时,他买的这批“废钯炭”一共636公斤,是按照钯含量0.7%,每克钯100元计算的货款。
两男子获刑
不久,何某、邓某因涉嫌诈骗被警方抓获归案。经查:两人都是邵阳县人,无业,何某还有诈骗犯罪前科。他们伙同另外两人(在逃)购买了600余公斤的假废钯炭,存放于棋盘村一村民家,准备以这批假废钯炭冒充真品骗取他人货款。
在雷某取样完毕去洗手的时候,何某、邓某在同伙的配合和掩护下,将雷某现场提取的假废钯炭样品调换成真废钯炭样品。之后,使用同样的手法,他们又致使检验员检验达标。
案发后,邓某退还了铂业公司8.8万元。今年8月,雨湖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邓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一审宣判后,两人不服上诉。不久前,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