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纪委通报一批典型违纪案例:村支书多次私分集体资金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作者:曹辉 赵俊]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11月4日讯(记者 曹辉 通讯员 赵俊)湘潭市纪委今天通报了10起典型违纪案例,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曝光的典型案例中,引以为戒,讲规矩、守纪律,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

这10起典型违纪案例中,较有代表性的有:

湘潭经开区响水乡雅爱村支部书记朱小波以送礼为名多次侵占集体资金,在雅爱村征地拆迁中收受他人财物,伙同雅爱村村支两委其他成员通过集体收入不入账、虚报工程款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并以各种名义多次私分集体资金,其行为涉嫌犯罪。2015年11月,响水乡党委决定给予朱小波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湘潭高新区双马街道办事处项目办工作人员冯建湘在负责双马垃圾场环境整治项目土地征收过程中,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伙同双马街道建设村支部书记周礼彰,村委会主任周少林,村委委员严正德,村委委员、妇女主任项红霞,支委委员、治安主任罗建龙,采取虚造土地项目等方式套取征地补偿款并私分,其行为涉嫌犯罪。2015年11月,湘潭高新区双马街道党工委给予冯建湘、周礼彰、周少林、严正德、项红霞、罗建龙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湘潭市工贸中专党委书记刘泽强在负责市工贸中专2014年教师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纪律,对其亲属报考该校教师岗位未按要求申请回避;在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的重大问题上,违反议事规则,未召开该校招聘工作组会议或提交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也未按有关规定提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致使其亲属在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情况下通过资格审查,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5年8月,市纪委给予刘泽强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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