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集中通报一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典型案例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邵阳市纪委集中发布四期通报,对向友清等人上班时间打牌典型案例、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等典型案件、基层党员干部侵占集体财产典型案件、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等典型案件、党员领导干部违纪典型案件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

一、向友清等人上班时间打牌典型案例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和省委巡视第七组交办,邵阳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人民检察院向友清等人上班期间打牌的违纪问题,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行装科副处级检察员向友清、反贪局正科级干警邓杯生、技术科正科级干警胡光富三名国家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在该院老干活动中心参与带彩头的打牌活动,被市纪委当场查获。向友清、邓杯生、胡光富在上班期间参与带彩头的打牌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经2015年9月16日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同意,给予向友清、邓杯生、胡光富党内警告处分。

二、四起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等典型案件

省委巡视第七组进驻邵阳开展巡视回访以来,邵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认真调查核实巡视组交办的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为进一步正风肃纪,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现将查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邵阳县下花桥镇花桥村党支部书记刘四清违规发放征地款,在低保户评定中为家人谋取利益案。经查,刘四清在任职期间,在花果山(阿奶山)征地款发放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在财务上坐支现金、以支抵收;在村低保户评定中利用职务之便为家人谋取利益,已涉嫌违纪。下花桥镇党委已对刘四清进行立案调查。

2.新邵县坪上镇筱圭村党支部书记颜立坤工作失职、违规办酒案。经查,颜立坤在担任筱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工作失职,在村公路硬化工程中多支付给承包人2万元工程款,此外还存在违规办酒的问题。坪上镇党委决定对颜立坤予以立案调查,市纪委研究责成新邵县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

3.邵东县流泽镇杨柳村党支部书记赵尧兴失职渎职案。经查,赵尧兴之子赵鹏飞未经审批占用4226平米村土地用于建设红砖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5年9月2日对该问题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砖厂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2015年8月24日,邵东县林业局对该村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2.7亩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并由森林公安局立案处理。赵尧兴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对其子所办红砖厂以及村采石场非法占用土地的问题监管不到位,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流泽镇党委已责成赵尧兴引咎辞职。

4.洞口县花园镇泡桐村原党支部书记龙会金违规发展党员、收受他人财物案。经查,龙会金在担任泡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将未满18岁的在校学生周某某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此外,龙会金还以代办建房手续的名义收取村民邓某某1220元好处费。洞口县花园镇党委决定给予龙会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追缴其非法所得1220元,取消周某某预备党员资格。

三、五起基层党员干部侵占集体财产典型案件

近期以来,在省委巡视第七组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少数农村基层干部“雁过拔毛”式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查处,严肃查办了一批村干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在全市农村基层中引起强烈反响。为了更好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洞口县山门镇新胜村原党支部书记曾许石侵占集体财产案。经查,曾许石在担任山门镇新胜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修建村级活动中心的名义将上级部门拨付的3万元建设资金用于其私房建设,并违规在村财务账中报销了6165元费用。山门镇党委决定免去曾许石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对挪用的3万元建设资金和违规报账的6165元予以全额追回,由山门镇国土所对曾许石未办理国土审批手续修建的房屋进行处罚。

2.洞口县醪田镇新龙村原党支部书记尹玉德侵占集体财产、财务违纪案。经查,尹玉德在任新龙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侵占村石场占山补偿款3000元;将洞口县教育局拨付村学校的改造 资金10万元用于帐外发放村干部绩效工资、电话费等开支,其中尹玉德个人得款17860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洞口县纪委决定对尹玉德予以立案调查,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邵阳县黄塘乡鱼鳞村原党支部书记蒋德喜侵占集体财产、贪污公款案。经查,蒋德喜在任鱼鳞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存在侵占集体财产、贪污公款等问题。邵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已直接受理此案,并正在依法办理中。

4.邵东县双凤乡马安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乾坤、会计李盛建套取移民补贴资金案。经查,王乾坤、李盛建在任职期间违规套取国家移民补贴资金,发放给假移民户和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双凤乡党委决定对王乾坤、李盛建立案调查,对现任村支部书记仇逢春、村主任兼会计戴贻桧予以诫勉谈话。邵东县纪委对县移民局相关责任人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纪依规处理。

5.绥宁县瓦屋塘镇小田村原村主任阳勇星侵占集体财产案。经查,阳勇星在担任小田村村主任期间,弄虚作假从村财务套取资金,村级项目建设存在虚开发票报账侵占集体资金的问题,挤占专项资金153300元用于行政开支,瓦屋塘镇纪委已对阳勇星进行立案调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已移送司法处理。

四、五起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等典型案件

省委第七巡视组进驻邵阳开展巡视回访以来,邵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认真调查核实巡视组交办的问题,严肃查办了一批村级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案件。为了更好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隆回县北山镇满塘村党支部书记文金财务违纪案。经查,文金在2011年6月至2014年3月担任满塘村报账员期间,存在违规私设账外账、套取资金和重复报账11000元等问题,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北山镇党委决定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并对其实施停职检查。

2.隆回县司门前镇石庙村主任胡梦佳违规收取土地建房转让金案。经查,胡梦佳在任职期间违规收取村民胡某某土地建房转让金1.5万元,违规在村级财务中报销办公费和电话费1760元,此外还存在挪用村级资金的问题,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司门前镇党委决定给予胡梦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全部违规资金。

3.邵东县礼经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刘新堂、主任刘辉群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及虚报种粮面积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案。经查,刘新堂、刘辉群任职期间在没有任何收费依据的情况下三年内向火车站皮革市场经营户收取费用209720元,未入村级集体收入账,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居委会干部补助和联防队工资,此外还存在虚报种粮面积和移民指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进行私分的问题。邵东县纪委决定对刘新堂、刘辉群等人予以立案调查,市纪委研究责成邵东县先行免去刘新堂、刘辉群的村支两委职务。

4.绥宁县黄土矿乡塘家村村干部唐美华、唐维金、唐维忠侵占集体资金、漏交税金案。经查,唐美华、唐维金、唐维忠在担任村干部期间,存在侵占集体资金、漏交税金、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公款报销请客送礼、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违纪问题。黄土矿乡党委已对唐美华、唐维金、唐维忠予以立案调查。

5.邵东县灵官殿镇寿公村党支部书记李良云向村民乱收费案。经查,李良云在任职期间违规收取村民建房手续费2万元,以争取项目资金为名违规消费支出,在村财务报账,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不及时结账、会审时不通知理财小组成员等违规问题。灵官殿镇党委已对李良云予以立案调查。

五、三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典型案件

近期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委巡视第七组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日前,邵阳市纪委严肃查办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现将查办的三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邵阳县人民政府副县级干部谢胜良,县政协副主席(兼)、县物价局副局长唐志朴失职渎职案。经查,邵阳县人民政府副县级干部谢胜良在担任邵阳县五峰铺镇党委书记期间,在土地征收、出让、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出让金返回款的使用监管上存在严重失职渎职等问题;县政协副主席(兼)、县物价局副局长唐志朴在担任邵阳县五峰铺镇镇长期间,在土地征收、出让等问题上存在失职渎职问题。此外,五峰铺镇还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滥开滥支等问题。邵阳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谢胜良、唐志朴分别予以立案调查。同时,责成邵阳县纪委监察局对五峰铺镇镇长陈志明,分管副镇长谢小军、吕明明,原财政所长肖强,国土所长刘胜慢予以立案调查。

2.洞口县正县级干部薛孝平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经查,洞口县正县级干部薛孝平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弄虚作假,2000年为其子薛某某伪造《普通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篡改《毕业生登记表》的毕业时间,使薛某某以大中专院校统分生的身份安排工作。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邵阳市纪委研究决定对薛孝平予以立案调查,同时责成洞口县纪委监察局对原县编办、人事局、计生局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邵阳市委督查室副主任罗爱国(副处级)违反廉洁自律案。经查,罗爱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向有关部门打招呼,并亲自出面为其弟罗某某开办的特种行业液化气充装站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日前,经邵阳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对罗爱国立案调查。(邵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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