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打击拒执犯罪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红网长沙8月1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禹爱民 林芝)8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打击拒执犯罪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文生主持会议并讲话,高院党组成员、立案信访局局长熊春明出席会议,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金旺廷对全省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讲解了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邬文生指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大,严重影响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机关的权威,必须依法惩治。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掌握司法解释对以前规定的调整变化,加强对难点问题的研究,对已进入审判环节而没有及时审结的案件,认真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推进措施。要加快打击拒执犯罪审判工作进度,以法律、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为依据,强化工作协调,统一执法裁判尺度,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凸显打击效果,充分发挥拒执犯罪的惩治和威慑功能。
金旺廷充分肯定了前段全省集中打击拒执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打击拒执犯罪作为树立司法权威、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实现的重要手段,要长期抓,认真抓。二是要逐案跟踪处理结果,对已经移送至公安机关但还未判决的案件逐案上报处理情况。三是要强化主动收集和固定证据意识,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和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奠定基础。四是要做好案件移送工作,通过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被执行人形成震慑,促使其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到位。五是做好自诉案件的立案审判,立案部门要依法准确立案,案件受理后及时将案件移送刑事审判部门依法审判。
全省各中级法院分管立案、刑事审判、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立案、刑事审判、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