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舒薇]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 舒薇)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执纪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昨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始终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端午”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继续盯住具体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市纪委将实行“一案三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

无数案例表明,党员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违纪问题往往是违法案件的开头,因此纪律不等同于法律,纪律一定要挺在前面。”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委就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

“如果只是把法律当做衡量党员领导干部的尺子,就是放松了要求,既损害党规党纪严肃性,也不利于保护我们的干部。”该负责人说,市纪委选择在端午佳节到来前夕通报一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就是要给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提个醒,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行再强调。

“节日期间,无论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还是群众举报发现的线索,市纪委都将一一调查清楚进行严肃处理。”该负责人说,惩是为了治,如果在出现苗头的时候提醒提醒、警示警示,就可以避免问题小变中、中变大、单变双,最后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

“节前纪委对纪律进行再强调和提醒并不是说只有在节假日期间才要遵守党规党纪。”该负责人强调,严明纪律不能时紧时松,市纪委对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将体现在日常工作中,实现监督管理全天候全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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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

一、市园林管理局人事宣教处副处长、局团委书记唐毅工作时间打牌问题。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市园林管理局人事宣教处副处长、局团委书记唐毅利用去外单位办事的机会,到某住宅小区麻将馆打“带彩”麻将。市园林管理局纪委给予唐毅党内警告处分,局党委免去其职务。

二、天心区公安分局桂花坪派出所民警陈历欢等六人违规接受吃请、礼金礼品等问题。2014年10月至12月,天心区公安分局桂花坪派出所民警陈历欢(主任科员,一级警督)、熊小元(副主任科员,一级警督)、杨启云(副主任科员,一级警督)、曾运生(副主任科员,一级警督)、周家忠(二级警督)、邓正炎(三级警督)多次接受辖区内请托人王某某安排的吃请、洗脚、钓鱼。其中,陈历欢、熊小元、杨启云、周家忠、邓正炎每人还收受其红包2000元至4000元不等,曾运生还收受其土特产。天心区纪委、市公安局分别给予陈历欢、熊小元、杨启云、周家忠、邓正炎,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曾运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岳麓区坪塘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肖国强大操大办婚宴违规收取礼金问题。2015年4月16日,岳麓区坪塘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肖国强向岳麓区教育局纪委书面报告,拟为儿子操办婚宴30桌(已达省纪委文件规定上限)。而在实际操办中,5月1日晚上,在岳麓区某酒店为儿子操办婚宴“预备餐”44桌;5月2日中餐,操办正式婚宴29桌。两次共设酒席73桌,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68人礼金共31300元,属变相违规操作,严重超过宴请规模和对象范围,并违规收取礼金。岳麓区洋湖街道党工委给予肖国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总支书记职务,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礼金。

四、市民政局星火军休所所长朱湘玲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7月21日、11月5日,市民政局星火军休所所长朱湘玲先后2次使用单位公车参加私人聚餐、唱歌活动;2015年1月16日中午,其带领本单位干部职工使用2台公车参加私人聚餐。市民政局纪委给予朱湘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开福区市政管理局维护一队副队长李庆民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4月5日(清明节),开福区市政管理局维护一队副队长李庆民驾驶维护作业公车到某公墓扫墓。开福区市政管理局给予李庆民行政警告处分,责令补缴燃油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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