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初婚女陷“离婚被生子”迷局 难证清白

[来源:娄底新闻网] [作者:刘建安 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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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化女子曹彩霞身陷“被生子”迷局,寻求多个部门难以证明自身清白。

娄底新闻网讯(记者 刘建安 潘琳)36岁的新化女子曹彩霞,筹钱去医院做试管婴儿打算今年生孩子,这本是一件大喜事。

可在前不久,她和丈夫杨先生去新化槎溪镇办理一孩生育证时却被计生部门告知:曹女士曾离过婚,在冷水江有一个16岁的女儿,不能办理一孩准生证。

“我结婚才4年,从没去过冷水江,更没生过孩子,简直是莫名其妙!”近日,曹彩霞向娄底新闻网求助,希望有关部门能还她一个清白。

女子莫名遭遇”被生子“ 计生人员称做了什么自己清楚

5月22日,在新化计生部门的查询系统中,记者看到系统显示曹彩霞属于离婚孕龄妇女,住在冷水江市锡矿山办事处,配偶姓名处是空白,女儿叫李嘉璐,生于1999年10月份。

“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们真的非常惊讶!”曹彩霞告诉记者,1999年她还在外打工,户口也一直在新化桑梓镇,她和丈夫杨先生2011年2月份才登记结婚,都属于初婚,而且由于自己身体原因,曾因宫外孕做了右输卵管切除手术,从来没有生过小孩,根本就不可能育有一女。

为了证明自己清白,曹彩霞和丈夫杨先生多次奔波于新化、冷水江两地,半个多月的时间,仅仅查到和自己“离婚”的“丈夫”叫李培长,具体住址和联系方式都不知道。本来平白无故多了一个“女儿”,已经让杨先生有些惊诧,更让他觉得很不是滋味的是,冷水江计生部门工作人员竟告知他自己老婆做了什么,心里应该清楚。

“这个单位说不属于他们的事情,那个部门说跟他们没关系!”曹彩霞悲愤地说道,跑了这么多趟,还是没有解决的办法。“就连开个婚育鉴定的介绍信,都不能开给我,我要怎么才能证明我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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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下午4点许,曹彩霞来到新化桑梓镇计生办,发现大门紧锁,没有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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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新化计生局工作人员在帮曹彩霞查询信息。

部门回应:还需具体调查核实情况

针对曹彩霞莫名“被生子”的事情,连日来,记者陪同曹彩霞夫妇先后来到新化和冷水江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5月21日下午,在新化桑梓镇政府,分管计生工作的镇党委委员袁敏表示,镇计生所是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开婚育鉴定的介绍信要到婚育地槎溪办理,而且曹彩霞是在冷水江建的档案,具体情况要咨询冷水江相关部门。而槎溪镇一名负责计生工作的邹主任回复称,曹彩霞的户口没有迁来,档案也在冷水江,具体要新化计生局答复。

5月22日上午,在新化计生局计统股办公室,计统股长胡昌华经过查询后表示,曹彩霞的信息是在冷水江锡矿山办事处上传的,出现这种情况有可能是曹彩霞的身份信息被泄露,或者曾借给别人,还有就是非法同居生育,但都遭到曹彩霞一一否定。“你们可以去冷水江查实,如果是弄错了,可以移交到新化来办理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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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计生部门核实发现的男子李培志与曹彩霞俩人互不相识。

随后,记者一行赶往冷水江锡矿山办事处,计生工作站彭向前主任告知记者,曹彩霞的人口档案是从派出所户籍中心移交过来的,而且计生部门发现曹彩霞曾和当地一男子居住过一段时间,并于2005年生下一个女儿。“我已经联系了这名男子,他等下就到。”

彭向前提起的这名男子叫李培志,是冷水江锡矿山的一名工人,和李培长是兄弟关系。他告诉记者,自己确实曾经和一个叫“曹彩霞”的女人同居了两年,而且她也是新化桑梓的,并顺产下一个女孩。

“不认识,我们不认识!”这几乎是曹彩霞和李培志见面同时说的话,曹彩霞本以为当事人见面后,讲清楚了事情就能很快解决事情。然而冷水江市计生部门相关负责人答复称,还要进行核实调查。“我们会尽快调查此事,不让老百姓难办事!”

而至于档案为何会在冷水江建档,而档案上“丈夫”的名字为何是李培长,曹彩霞告诉记者,她也想弄清楚这件事,但冷水江公安局户籍中心以她的户口在新化,涉及到个人隐私为由拒绝查询。

“现在我只想说还我清白,到底是哪里出的错,起码要赔礼道歉。我来来回回跑了这么多趟,还被冤枉,我的损失谁来赔偿?”5月24日,曹彩霞无奈地告诉记者,现在都36岁了,家里急着要她生孩子,没想到会遇到这样奇怪的事情。

律师说法:信息如被相关机构录错 可追究相关责任

湖南顺时律师事务所向宗银律师表示,新化曹彩霞的信息是在冷水江录入的,其本人可以找录入机构查明情况,不能因为户口在新化就不能查询,如果是相关机构出错,可以追究其相关责任。

相关规定:

2010年3月,公安部表示,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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