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水水质优洞庭湖变差 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启动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国平 梁斌勋]

核心提示

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报告显示,去年全省的水环境质量恶化的总体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湘资沅澧四水干流水质总体保持为优,但洞庭湖水质呈下降趋势。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分七个组对14个市州进行全面检查。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5月8日讯 今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在长沙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年将开展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分7个组对14个市州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情况;工业水污染防治情况;城镇水污染防治情况;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情况;船舶水污染防治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和其他特殊水体的保护情况。

洞庭湖水质呈下降趋势

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报告显示,通过实施省政府“一号工程”、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去年全省的水环境质量恶化的总体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湘资沅澧四水干流水质总体保持为优。但我省排放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分别达到122.90万吨、15.44万吨。局部地区的水环境质量堪忧。

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洞庭湖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在其11个省控断面中,10个断面属Ⅳ类水质,占90.9%;1个断面属Ⅴ类水质,占9.1%。与2013年相比,洞庭湖水质呈下降趋势,其中营养状态指标总磷的平均浓度升高29.2%。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全省水资源消耗还会上升,水污染防治任务将十分艰巨。

对全省实行全覆盖检查

根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方案》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分七个组对14个市州进行全面检查。整个执法检查活动分为3个阶段,其中5月为组织发动阶段,6月至8月为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阶段,8月至10月为情况综合和审议阶段。届时,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还将向省委常委会议报告执法检查情况。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将成立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接受咨询、举报和投诉电话:0731-85309373。传真:0731-85309446。

■记者 李国平 通讯员 梁斌勋

声音

“守护好人们的‘水杯子’”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专题执法检查,是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工作的有效形式,对于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综合治理,健全体制机制,严格执法监管,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清水长流。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

●把开展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守护好人们的“水杯子”,作为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 要做到锲而不舍,通过扎实有效、坚持不懈的努力,让三湘四水呈现碧波荡漾、绿水常流的美丽景象。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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