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4月28日讯(通讯员 谭宗阳)近日,衡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成功调处一商业纠纷,为2名市民追回4万余元投资款。
4月21日,衡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外地公司人员开车在周边农村推销代办火车票、机票业务,数名村民交纳合同款后发现该公司并不是办理火车票代售业务,怀疑该公司涉嫌诈骗。
接警后,民警立即将在衡山县城开展推销业务的人员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民警调查核实,系一安徽籍信息咨询公司在衡山县周边农村招纳代订飞机票、火车票商户,由于该公司宣传时模糊了代订与代售的区别,导致数名村民在没分清概念的情况下与该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交纳了4万余元投资款。在民警的积极协调和耐心讲解下,该信息咨询公司负责人于当日退回了2名村民的42000元投资款。由于该公司招商行为涉及虚假宣传,民警已将此案转交给工商部门处理。
民警提醒市民该公司提供的代订业务并不等同于火车票代售点业务。火车票代售点系由铁路集团授权开办的火车票代售业务,代售点可直接打印出车票,而代订业务只能打印出交易凭证,市民只能持交易凭证在火车站换取车票,两者有明显区别。市民在投资时需分清楚概念,谨防投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