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V”格祺伟衡阳受审 涉案数百万元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潘显璇 邓佳昕 曾妍 肖文淑]

  2月11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格祺伟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案。

  核心提示

  长期打着“全媒体记者”、“意见领袖”的旗号,借助其在网上的影响力,以“舆论监督”为幌子随意夸大事实、恶意炒作,对相关单位和人士敲诈勒索,这是网络大V格祺伟的敛财之道。截至目前,警方掌握其犯罪线索200多起,已初步查证36起,受害对象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区的企业和干部群众,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11日上午,因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曾经风光无限的网络大V格祺伟及其同伙一起站上了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被告席。

  借舆论监督或宣传费名义敲诈勒索

  法庭上,31岁的格祺伟戴着眼镜,面对公诉人的提问侃侃而谈。

  追溯格祺伟涉嫌犯罪的过程,还要从他的“网络发家史”说起。

  格祺伟是衡阳市祁东县人,2004年毕业于西南某大学新闻专业,先后在四川多家网络媒体和报社实习或临时工作,学会了新闻写作和网络媒体运作。

  2010年,回到家乡的格祺伟在腾讯、新浪等网站实名注册微博ID,通过发布如“安徽合肥少女被烧伤毁容案”等有影响力的新闻事件,快速积累了网络人气,拥有数十万粉丝,成为网络大V,自称全媒体记者、自由撰稿人,在媒体圈小有名气。

  成为网络名人后,格祺伟四处搜集衡阳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干群的负面帖,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假冒记者,以在网上曝光或进行负面炒作相要挟,或以消除负面影响为名实施敲诈勒索。

  2013年4月,格祺伟在网上发布了一则题为“贫困县土地贱卖”的虚假报道,引发大量网友关注。随后,格祺伟联系这块土地的买家衡阳一建筑公司,要求采访,对方以报道捏造事实拒绝采访。格祺伟屡次致电表示会继续关注,建筑公司害怕其用网络大V的身份进行负面炒作,被迫支付了6万元宣传费来了结此事。

  公诉机关指控,从2010年到2013年8月,格祺伟在衡阳地区共实施敲诈勒索就达到了10次,涉案金额57.3万元。

  团队分工合作,敲诈勒索有固定“套路”

  2011年,格祺伟在网上投稿时结识了时任现代消费导报社副社长的张桓瑞。张桓瑞将其拉拢,组成了一个5人敲诈勒索团伙。

  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张桓瑞、樊莉娟通过线人运用各种手段收集全国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负面信息,由张桓瑞选题,并安排格祺伟等人进行采访、写稿,然后以新闻补充采访函的形式发给涉事单位。利用涉事单位或个人害怕舆论压力的心理,约其会面“协商”,然后实施敲诈勒索。

  2012年11月,格祺伟在张桓瑞安排下,在现代消费网发布《杭州市余杭区供电局数亿建“调度楼” 超现办公面积19倍》的不实报道,引起广泛关注。之后,格祺伟等人到杭州余杭区“采访”该报道所涉单位,以核实为由施加压力,强调“这一次来杭州主要是做跟踪报道”。同时,暗示“虽然之前的报道已经造成了影响,但还有可操作的空间”。

  法庭受审时,格祺伟坦言自己没有记者证,为了配合采访,张桓瑞还派了团伙成员、现代消费导报社记者李晓伟陪同。余杭区供电局相关负责人明知报道不实,迫于压力支付了20万元并签订了广告合同,格祺伟便没再跟进报道,也没做任何广告宣传。事后,这笔钱被参与此事的几个人瓜分。

  该团伙有明确的利益分配方式,出面谈判的、写稿的、提供线索的人拿多少钱提成,都有具体的规定。

  检察机关指控,格祺伟、张桓瑞等5人在浙江、河北等省共实施了5次敲诈勒索,涉案金额68万元。

  网上造谣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此外,格祺伟还被指控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造成了严重的公共秩序混乱,涉嫌寻衅滋事罪。如制造衡阳市石鼓区政府请200余名黑社会强拆民居谣言,挑动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传播长沙湘雅医院出动80余名保安对死者家属进行围殴谣言,引起社会恶劣影响等。

  2011年5月11日,衡东县发生一起因交警执法引发的冲突,被处罚的司机被带离现场后故意躺地不起,一些闲散人员掀翻了警车。格祺伟以“中国网湖南之声全媒体记者”的身份编辑网帖称:“湖南衡东交警打人遭千人围堵,掀翻警车”,这条虚假消息立即在互联网上受到大量关注,导致当地政府被迫对涉事的交警作出了撤职处分。

  2012年3月,格祺伟还发布“湖南衡阳百余涉黑人员强拆,致多位村民受伤”的失实博文,引发民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因为案情复杂,此案将在法院持续审理两天。

  ■记者 潘显璇 实习生 邓佳昕 通讯员 曾妍 肖文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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