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机场再遇"诈弹" 拨打恐吓电话嫌疑人落网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潘海涛 通讯员 王郁]

  长沙黄花机场10月31日接到多个虚假威胁电话,致多航班备降。威胁电话系一人所打,目前已落网。(资料图片)

  “诈弹”获刑者

  ●2010年5月8日

  开封青年石雨为阻止女友和家人去上海,向机场打电话称有人携带炸弹乘坐飞往上海航班,获刑一年六个月。

  ●2012年10月12日

  上海16岁少年刘瑞(化名)给机场打去电话谎称,航班上有自己制作放置的液体炸弹,获刑一年二个月。

  ●2012年8月30日

  十堰市29岁的熊毅对深圳机场拨打匿名电话,称在刚起飞航班上放置了爆炸物,导致该航班紧急备降,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本报10月31日讯 因向家人要钱遭拒,株洲男子谭某在10月27日打电话称“黄花机场部分航班上有危险物品”,逼停11架航班,更有2架航班被迫返航,这是黄花机场自成立以来首次接到爆炸物威胁电话(详见本报10月28日A07版、10月30日A12版)。

  今天中午,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再次接到多个威胁电话,称在多趟航班上放有爆炸物,导致4个航班受到影响。经查,威胁电话均为虚假恐怖信息。

  10月31日中午12时14分,首都航空JD5662次航班从长沙飞往杭州。“12点45分机场接到爆炸物威胁电话,飞机紧急备降南昌。”黄花机场工作人员介绍,这是自黄花机场成立以来的第二次收到爆炸物威胁电话,包括长沙-杭州JD5662次、哈尔滨-长沙-深圳CZ3743次、兰州-长沙-杭州MF8258次、福州-长沙-成都3U8998次4个航班受到影响。

  记者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党群工作部了解到,JD5662次航班于12点14分从长沙起飞后备降南昌;CZ3743次航班于14:50从长沙起飞后备降武汉;NF8258次航班和3U8998次航班在当地机场排除爆炸物威胁后,已分别于15:02、15:04从兰州、福州起飞前往长沙。目前黄花机场航班运行正常,公安部门正在对匿名电话事件进行后续处置。

  当日下午4时许,黄花机场有关负责人披露,威胁电话均为虚假恐怖信息,系一人所打,目前嫌疑人已被公安部门控制。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潘海涛 通讯员 王郁

  看新闻学法律

  “朋友圈”传虚假恐怖信息将被追责

  今年9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开始实施。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现行刑法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中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没有具体规定,《解释》的出台使得定罪有标准可依、具有操作性。

  微信“传谣”会被严惩

  《解释》规定: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明知是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认定为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李健提醒:“有些人觉得微信的受众只限于朋友圈没有外人,不是对外传播,出于开玩笑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但网络的开放性对一些反常信息传播特别迅猛,一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事态形成,即使捏造者、传播者都不是故意的,也可能会被追究刑责予以严惩。“

  传谣致航班返航可获刑5年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一)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或者致使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中断运行的;(二)多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四)造成乡镇、街道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五)具有其他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的。

  如果出现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或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五种情形,将加重处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 徐光艳

  延伸

  6种行为将入罪

  《解释》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李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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