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一汽大众推出庆国庆60年购车优惠活动
购车优惠18个月不兑现
记者 欧晓敬
“说好了买车就送优惠款,可至今我一分都没拿到。”近日,岳阳的袁先生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投诉,称2009年9月在一汽大众湖南邦田4S店定购一辆新宝来,当时该店搞活动承诺反馈2009元优惠款,可是一年半过去了,他至今没有领到优惠款。
袁先生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员工,据他介绍,2009年9月,岳阳邦田4S店推出购车优惠活动,承诺国家电网公司、中石化员工可享优惠2009元。“当时他们把广告横幅都拉到了我们公司,我看着有优惠,所以就买了一辆新宝来1.6升手动时尚型汽车。”
出乎袁先生意料的是,他并没有领到优惠款。“购车时我将资料及相关证件上交给一汽大众湖南邦田4S店,他们说最迟在2009年年底会让我拿到优惠款,结果到现在还没有兑现承诺。”袁先生告诉记者,他多次找邦田4S店追讨优惠款,可得到的回复是“厂家尚未下发优惠款,我们正在接洽”。此外,袁先生也多次拨打一汽大众服务热线进行投诉,至今无果。
3月14日上午,一汽大众湖南邦田4S店王姓客户经理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优惠款需由一汽大众厂家直接反馈到客户帐号里,至于厂家为何没有及时反馈,他并不是很清楚。“我们公司正和厂商进行协商,尽力解决客户的问题,近段时间一直在沟通,估计不用很长时间钱就会下来”。
随后,记者拨通一汽大众服务热线,603号服务员证实袁先生确实就此投诉过,但为何至今仍没有解决其并不清楚,只表示会将此情况反映给一汽大众相关部门。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所李健律师认为,商家对客户所承诺的优惠政策具有合同约束力,应当无偿兑现承诺。商家以厂方没有下拨钱款为由拒绝反馈优惠款给客户,是不合理的行为,即使厂商没有下拨,商家也应当自己垫付给客户。李健律师提醒市民,对于商家的承诺应当有文本的形式,以便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