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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公交车“3·31”特大伤亡事故中,政府部门积极应对,保险公司表现出色,
发挥出稳定社会的职能

“3·31”特大事故,保险“急送”平安

  2004年3月31日下午,自贡市公交集团总公司下属10路公共汽车,在由聚酯厂到客运总站的途中,当车行驶至自贡市滨江路解放桥路段时,由于车辆失控,车辆翻至釜溪河中,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据新华社报道,截至目前,“3.31”特大交通事故已经造成15人死亡,38人受伤,其中4人属重伤。事故发生后,包括平安在内的各家保险公司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组织救助伤员,寻找各自的客户,部分保险公司对遇难客户进行了现场赔付。
  在此次事件中,中国平安自贡支公司紧急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在第一时间内获得了事故者遇难人员名单,经过对事故者进行调查和了解和系统查询,至今确认有一名客户在本次事故中受伤。平安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的所有成员专程赶往医院带去了平安所有员工的关心和问候,逐一慰问其它伤者并再次确认受伤者中是否有平安的客户。
  据平安保险自贡支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1日下午2:40分,平安自贡支公司接到报案,称平安客户王某在3.31特大交通事故中身故。经查,客户王某,于2002年3月19日在平安购买平安鸿祥(分红型寿险),保单交费有效。平安保险成都分公司理赔部接到总公司指示,特事特办,一旦确认属于我公司被保险人,可先行赔付,手续后补。随后,支公司紧急启动应急处理方案,于下午5:30分将理赔款及保单红利送到受益人手中,并对死者表示沉痛哀悼,对死者家属表示了亲切的问候。自贡电视台盐都播报栏目组对事件全过程进行了追踪报道。
  据悉,四川省安监办透露,自贡重特大事故在初步认定后,最终的认定和批复将在3个月之内得出,目前,四川省安监办和省交警总队、省监察厅以及省交通厅组成了联合调查组,继续对此事故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