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月8日讯(记者 郭宸)1月8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龚金真(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曾丽(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徐娟(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刘颖(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林业审判庭)副庭长;甘雯雯(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行政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龙菲(女)为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钟珍(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刘柳明(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沈雅(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肖锭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邬文生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徐娟(女)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张隽(女)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付海燕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曾亚杰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龙菲(女)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刘洪波的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职务;肖睿的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一审:罗江龙 二审:余画 三审:谭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