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黎明决定逮捕

2025-01-08 16:53:34 [来源:高检网] [编辑: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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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黎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黎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高检网

(一审:杨露 二审:余画 三审:谭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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