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书记、厅长袁延文一审获刑13年

2024-06-18 19:29:12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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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6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非法收受超2千万元,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书记、厅长袁延文受贿、贪污一案6月18日一审宣判。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70万元;对袁延文贪污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返还相关单位,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22年,被告人袁延文先后利用担任共青团衡山县委书记,衡东县委副书记、县长,衡东县县长、县委书记,衡阳市委常委、耒阳市委书记,湖南省农业厅党组成员、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湖南省农业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党组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企业或个人在涉农资金拨付、农业项目申报、龙头企业评选、企业改制、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067万余元。

2012年初至2014年2月,被告人袁延文利用担任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局长的职务便利,采取向下属打招呼以及会议拍板决策等方式,伙同他人骗取国家涉农奖补资金人民币50万元。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袁延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袁延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贪污数额巨大,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袁延文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蒋宇 二审:蒋俊 三审: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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