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3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短视频平台炫耀渔获被查、营业的充电桩深夜扰民、湿地被开垦种上小麦……这些都与环境资源息息相关。6月3日,省高院通报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同时发布典型案例。
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409件,其中判处刑罚1536人,单处或并处罚金878人。
湖南高院二级高级法官伍胜介绍,湖南法院严厉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大气、土壤、噪声等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支持、监督执法机关依法规范开展环境执法活动,引导行政相对人遵守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保障环境权益、维护公共利益的功能。
对相关职能部门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充分发挥诉前磋商、司法确认等制度优势,致力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追责到位、赔偿到位、修复到位,一年来共审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司法确认案件18件。
湖南法院坚持“谁损害谁修复”“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部署加强恢复性法律责任适用,积极探索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巡山护林”“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逐步建立起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机制。
一年来,湖南法院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创新生态司法修复审判工作模式。设立了南山国家公园、长株潭生态绿心、永州湘江源、张家界八大公山自然保护区、怀化五溪湖、岳阳东古湖等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当事人补植复绿、野生动物救助等替代性修复方式提供场所。
目前湖南法院共建立专门环境资源庭(法庭)18个,环境资源合议庭86个,其中湘江、洞庭湖、东江湖、资水、沅水、澧水和湘中7个环境资源专门法庭审理跨流域的环境资源案件,为我省审理跨流域的污染环境资源案件以及湿地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湖南已有长沙、岳阳、湘西、永州4家中级人民法院以及16家基层法院实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多措并举构建专门化、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
责编: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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