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医不降低报销比例!湘鄂医疗保障“互联互通”带来惠民新福利

2024-04-26 20:33:5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赵瞳铱] [编辑:周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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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4月26日讯(记者 赵瞳铱)4月26日,湘鄂医疗保障互联互通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长沙举行。签约仪式上正式确定了《湘鄂医疗保障互联互通事项清单(第一批)》,内容涵盖参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结算、异地就医区域互认、扩大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病种范围等9个方面,为参保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惠民福利。

(湘鄂医疗保障互联互通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现场。 赵瞳铱 摄)

记者从现场获悉,目前湘鄂两省在医疗保障互联互通方面已有4项工作执行落地。包括参保信息查询、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落地执行湖北省际联盟第一批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同时,在此背景下,参保证明打印、参保缴费查询、异地就医区域互认、扩大湘鄂两省门诊特慢病直接结算病种范围、联动湖北联盟第二批中成药集中采选结果这5项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开通、执行。

记者了解到,参保证明打印、参保缴费查询届时可在“湘医保”服务平台的“湘鄂专区”自行体验;全省联动湖北联盟第二批中成药集采中选药品价格执行后,将有更多价廉质优的中成药供患者和医疗机构使用;异地就医区域互认和扩大湘鄂两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病种范围这两个事项颇具有亮点。

异地就医区域互认后,不降低报销比例

根据现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分为两类人员。除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外,其余人员跨省就医均需按规定备案。

而且,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或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自行外出就医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这次签约的湘鄂医疗保障互联互通合作协议明确,湘鄂毗邻的市州或区县(即互认区域)率先实现跨省住院视同在统筹区内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政策标准,即不降低报销比例。这相当于提高了临时外出医院人员的医保报销比例5个点或10个点。

“今年6月底前开通异地就医区域互认后,将不会降低报销比例。假如在跨省的互认区域住院,政策内医疗费用扣掉起付线后是10000元,医保就会多报500或1000元,即个人少出500或1000元。这将为参保人送来不少福利。”一位业内人士举例说。

扩大门诊特慢病直接结算病种范围

目前,在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下,全国各地已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这5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纳入直接结算范围。但其他门诊慢特病病种的跨省治疗费用并没办法直接结算报销,需要参保患者先垫资,再回到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

这次签约的湘鄂医疗保障互联互通合作协议明确,将新增15个诊断名称相同、代码一致、经办管理相近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纳入直接结算范围。15个病种代码及名称如下:

开通后,涉及这“5+15”个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的患者,在湘鄂两省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治疗,就医购药后可直接结算报销,为患者省去了垫资又跑腿的麻烦。该事项预计5月15日前完成医保信息系统配置,测试通畅后运行,确保在6月底前开通实行。

(一审:罗江龙 二审:刘乐 三审: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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