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速交警通报三起典型案例,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规守法
高速上,一辆商务车“从天而降”
从车辆运输车上掉落的车辆。长沙晚报通讯员 欧阳丹妮 供图
客车上打出的“SOS”求救信号。
长沙晚报12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琦 通讯员 欧阳丹妮)高速行车,驾驶人需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10日,长沙高速交警部门通报三起典型案例,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遵规守法。
案例一 商品运输车高速行驶中掉下一辆车
11月24日14时52分,省高警局长沙支队接过路司机报警称:杭长高速西往东方向741千米现代休闲园路段,一辆车辆运输车上掉落下来一辆白色小车,在行车道上,运输车辆已驶离。接警后,民警胡镔于当日14时55分到达现场,发现一辆白色无牌商务车“违规”停在高速行车道上,车内无人,内饰未拆封,是全新的商品车。后方车辆均通过应急车道绕行避让,非常危险。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民警与过路驾驶员一起将车辆转移至应急车道。
原来,江西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商品车运输车驾驶员王某于11月23日晚在长沙某汽车公司装载7辆该品牌的小车,于24日中午从长龙收费站上高速,途经杭长高速运往江西南昌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行驶过程中,因捆绑商品车的绑带损坏,导致装载在运输车上铺尾端的一台新商务车掉落,驾驶员王某一直未察觉,驾车离开,一直到了江西铜鼓服务区,王某下车休息时才发现所运载的新车少了一台,后分别拨打江西高速交警及湖南高速交警浏阳大队的报警电话求助。
事发当晚,长沙高速交警联系上了王某。11月28日,省高警局长沙支队星沙大队约谈该运输公司负责人,并对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将车辆归还,对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实施了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
案例二 客车显示屏打出“SOS”求救信号
11月26日,省高警局长沙支队指挥中心接110转警,过路司机报警,在京港澳高速往南方向过1466公里处,有一台客车显示屏上显示“SOS”求救信号。 梨大队接转警后,值班领导张铁立刻在辖区开展巡查,最后在京港澳高速1509千米附近发现该车。为保证安全,张铁驾驶警车从侧面观察到该车为一台公交车,车上未见乘客,车前后显示屏均有SOS信号。张铁随即喊话引导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车辆靠边后,民警一边控制驾驶员进行询问,一边上车查看。民警发现该车为空车,对行李箱也进行查看,均为空。驾驶员称,该车是从郑州运送至广西百色的新车,对于显示屏内容他完全不知情。民警让其测试显示屏,发现确实存在显示屏故障。在对司机检查所有证件之后 ,民警令其关闭了显示屏,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后放行。
案例三 男子疲劳驾驶,高速上走S形路线被举报
11月19日23时20分,省高警局长沙支队水渡河大队值班室接到司机举报,称一台湘A牌照红色小车在京港澳高速往南1488公里路段附近多次随意变道,非常危险,请交警核查。举报人称,这辆红色小车呈S形路线不停在超车道与行车道来回走变道,行车期间还险些撞上中央护栏。
通过举报人发送的视频,民警立即联系上了红色小车驾驶员周某,周某在电话中向民警坦白自己当时存在疲劳驾驶,目前已经安全下高速,并答应次日来大队接受处罚。现场,民警首先对周某进行了酒精测试和毒品检测,排除了其毒驾、酒驾的嫌疑。据了解,周某当天从长沙和岳阳之间往返连续驾车超过了6个小时,行至此路段时已经感到非常犯困,但仍想硬撑回家再休息,注意力不集中导致了车辆方向的不断偏移。随后民警对周某“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的罚款,同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来源:长沙晚报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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