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典波)海关总署5月30日下发操作指引,在全国海关实施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所有在内河港口上岸的进口转关货物,都能享受税费减免政策。这标志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探索首创的“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制度,在全国推广。
在国际贸易中,转关进口货物的运费包括海运与内河运输两段。根据海关规定,能够单独列明的内河运费,不计入货物的完税价格。然而在CIF(到岸价格)贸易模式下,企业往往无法提供合同单据来明晰内河段运杂费是多少,导致有规定却不能享受税费减免。
2020年底,在长沙海关支持下,湖南自贸区岳阳片区协同属地岳阳海关,探索以制度创新为企业破题解难。2021年9月,海关总署备案授权岳阳片区在全国率先试点,推出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的审价创新模式。该模式通过引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测算数据作为参考,科学合理区分进口转关货物的国际、国内段运费,在审价法规合理框架下,将货物运抵我国境内的国内段运费从完税价格中剔除,实现国内段运输费用合理拆分,拉平内河港相较于海港的关税成本,破解内河港无法享受税费减免的难题。
岳阳海关关长王东辉介绍,截至5月底,共有127家试点企业参与内河运费扣减,累计申报2748票报关单,涉及货物价值35.32亿元,完税价格扣除内河运费6973万元,为企业节约税款848.25万元。该制度创新有力促进了外贸增长,带动外贸量年增加300万吨以上,助力城陵矶港集装箱吞吐量2022年突破100万标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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