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干部
2月28日下午,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任免了一批干部。
决定任命:
尹磊为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
决定免去:
刘桂林的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王苏龙为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喜洋为衡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秦方进的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谢茂文的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范明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志龙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2月27日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卢岳同志为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荩同志为常德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肖少球同志为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周罗佳同志为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徐荩同志的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卢岳同志的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杨天生同志的常德市财政局局长职务;王先波同志的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免去:熊湘涛、刘昌超、陈辉、王忠银、王宪辉、张为、周琼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3月1日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曾庆于为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娟为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金建平为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
马源为怀化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张五卫为怀化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娟的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
胡诗军的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唐成的怀化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3月1日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方小泉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龚俊利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姚健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谌蔚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唐琳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舒易成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杨代绪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陈青玉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冷旗帜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刘礼川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红星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晓璇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田利文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向杉杉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渊发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滕跃华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曾续维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敏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龚俊利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姚健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谌蔚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唐琳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舒易成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代绪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冷旗帜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炳生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丁忠泽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付元成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荆成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荣华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郑康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贺一波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向松柏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免职名单
(2023年3月1日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批准:
李强高为洪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正湘辞去洪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尹秀荣的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岗的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衡阳人大、常德人大、怀化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