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2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李莉)今日,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发出了长沙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要求涉案双方如实向法院告知自己的财产情况。
2月15日,雨花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向当事双方发出了“申报令”。据介绍,这起离婚纠纷已经是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双方对对方的部分财产情况均不知悉,对共同财产范围以及分割等存在较大争议。
对此,法院发出相关文书,要求如实申报财产,包括房产、车辆、现金、存款、理财产品、股票、基金、保险以及债务等。与此同时,法官当面释法,如果一方存在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情形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匿的一方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如果隐匿行为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还应当追究其他相应责任。
据介绍,《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制度的出台,是根据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以及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有助于促使当事人主动申报、诚信诉讼,解决离婚诉讼中存在的难以查明夫妻共同财产的现实困境,便于法院高效公正查实当事人的财产状况,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