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同时规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系统集成了全省网信工作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为维护网络安全、促进信息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对于推进依法管网治网用网,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株洲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学好用好《条例》,做好新时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新株洲汇聚网信力量,为网络强国建设作出株洲贡献。
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全力打造清朗网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条例》就网络安全事件、个人信息安全以及网络运营者主体责任等问题作出了规定,对于维护网络秩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株洲出台了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实施办法,把网络文明建设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清朗”等专项行动,网络环境不断净化。学习贯彻《条例》,要强化思想引领,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上宣传作为头等大事,让党的创新理论通过互联网“飞入寻常百姓家”;壮大主流舆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把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全面覆盖到网上;坚持依法治网,开展网络生态治理,加大网络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加强新时代网络文明建设,加快建成具有株洲特色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坚持“管得住是硬道理”,切实维护网络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条例》聚焦保障网络安全,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株洲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网络舆情会商研判机制,搭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出台政务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网络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学习贯彻《条例》,要压实“两个责任”,把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树立“治未病”理念,及时分析研判排查风险,做好预警预知预置工作;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风险评估、应急处置能力。
坚持“用得好是真本事”,加快建设数智株洲。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是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条例》充分体现“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的实践要求,把促进信息化发展、提高数字化水平作为重要内容。株洲积极抢抓机遇,出台信息化领域规范性文件20余个,获批全国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综合试点城市,高标准规划建设北斗产业园,深化数字化改革,推广“诸事达”掌上办,建设覆盖全市的监督与服务微信群,智慧株洲建设加快推进。学习贯彻《条例》,要抓好顶层设计,超前谋篇布局,科学编制规划,加快发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智化、数据价值化“新四化”经济;强化基础建设,抓住“新基建”政策窗口机遇期,发挥“厂所结合”优势,加强信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动北斗产业园等重点工作;坚持信息便民惠民,加快信息化普及,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
坚持党管互联网,不断完善网信工作体系。《条例》突出整合统筹,明确和细化了省市县三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构建上下一体、部门协调的工作体系。学习贯彻《条例》,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坚持党管互联网,按照“一个领导机构、一个统筹部门、多个部门各司其职”的要求,健全体制机制,加大统筹协调、政策研究、投入力度,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网信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加强能力建设,把信息化条件下做好工作的能力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和基本功,加强网信系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
(作者系中共株洲市委书记、市委网信委主任)
来源:红网
作者:曹慧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