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为我省保障网络安全、建设数字湖南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对于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精神与网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努力推动永州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
积极主动“学”,争当《条例》学习好榜样。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近年来,我们在网络内容管理、保障网络安全、统筹信息化发展等方面进行了不少有益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网信事业发展还存在着网络安全技术不够强、信息化发展程度不够高等问题。《条例》共五章五十九条,包括总则、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化促进、法律责任以及附则,既把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又保留了原信息化条例中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内容,为我们应对解决困难问题提供了依据和遵循。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条例》施行对网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持续深入地抓好学习贯彻,网信系统干部要带头学、作表率,在把握精髓、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些、学深一层。
全面深入“宣”,营造《条例》实施好氛围。乘众人之智,则无不任也;用众人之力,则无不胜也。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精神家园,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在不断提高自身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能力的同时,积极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依托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网络+网格’双网共治”指挥平台、网上群众工作平台、新媒体矩阵、自媒体联盟等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专题宣传,不断提升《条例》的社会知晓度,推动社会各界正确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努力营造《条例》实施的浓厚氛围。
因地制宜“做”,抓实《条例》贯彻好举措。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我们应当立足于当前网信工作实际,因地制宜贯彻落实好《条例》。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广大网民网络安全意识。要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公民隐私、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要着力提升重要领域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的防护水平,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完善信息通信、软件服务等数字产业链,培育数字化新业态。要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拓展数字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推进信息惠民便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