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来了
■农村义务教育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600元
■城市义务教育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750元
■高中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1100元
■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向吟吟
新学期的课后服务收费事项备受广大学生和家长关注。记者了解到,今秋开学后,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按照衡发改价费〔2021〕28 号文件规定执行。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的群体,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给予适度减免。
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乡镇学校课后服务时间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初、高中年级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普通高中学校可在周末安排1天开展课后服务,自习班和周末课后服务的具体时长、服务内容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中小学课后服务内容包括: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等,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城市义务教育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750元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必须坚持“自主自愿、公益属性、全面育人、主动公开”的原则,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工作经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等服务每生每课时2.5元,科普、艺术、文体等服务每生每课时3元,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 600元。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等服务每生每课时3元,科普、艺术、文体等服务每生每课时4元,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 750元。
高中学校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科普、艺术、文体等服务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1100元(含周末1天)。
严禁中小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根据规定,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实行“一校一案”审核制,由同级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收费。收费标准一般以一学年为固定期,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转学或请假的,实行按月退费。
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上缴非税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代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严禁中小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服务收费内容,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对于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寄宿学生,学校应妥善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