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8月30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超)湘潭市中小学生(幼儿园)即将迎来秋季学期,孩子上学要交哪些费用?哪些钱不能收?8月29日,我们从市发改委了解到,2022年秋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已经出炉,各个学龄段的学校收费标准均逐一公布。
农村义务教育:根据学生自愿原则,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课后服务费、校服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城市义务教育: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收取的费用外,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补办证卡工本费、研学实践费、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中学校除可收取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收取的费用外,还可按规定收取学费、教材费(限经省教育厅颁布目录并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核定技术标准、省发展改革委核定价格的教材)和学生健康体检费,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实验学校参照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行业举办的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标准,按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
教材费按《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目录〉的通知》规定的品种和湘发改价费规〔2022〕106号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执行;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免费发放教科书。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对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免除学杂费。与教材配套的磁带、光盘,可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
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学校):学费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执行,即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习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享受免学费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专科的中职阶段)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不能收取高于补助标准的学费差额部分。中职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学校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可为学生参保提供便利。
民办中小学校:为学生提供教育教学服务的,可收取学费;为在校学生提供住宿的,可收取住宿费;在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在校学生提供服务(或代办服务)的,可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民办中小学校不得收取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在不超过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标准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学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学校自主制定。
民办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民办中小学校学费、住宿费调整不分学段,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只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学校降低标准,不论老生还是新生都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插班生按插入班级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执行。
民办学校学生同步、平等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其中免学杂费标准按我省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普通小学减免325元/生·期,普通初中减免425元/生·期。免费教科书种类和目录与公办学校一致。
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伙食费和代收费(代收费是指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床上用品费、园服费、外出活动费和体检费等)。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具体为——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园600元/生·月,市级示范园500元/生·月,县级示范园400元/生·月,标准园350元/生·月。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保教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生·月;伙食费由幼儿园按实际成本支出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