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系帮办养老保险?当心骗子
湖南专项整治养老诈骗3个多月抓获731人,追赃挽损近7亿元;公安发布三类骗局典型案例
记者满延坤 通讯员赵杰 贺燕
7月21日,省公安厅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自4月8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目前,湖南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案件2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31名,打掉犯罪团伙34个,追赃挽损近7亿元。破获涉养老诈骗案件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均同比上升,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会上,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八支队副支队长刘四军介绍,老年人因为空闲时间多、养老需求强烈、对新事物的风险辨别能力不是很强,加上一些老人的子女不在身边缺乏家庭关爱,容易成为诈骗分子下手的目标。“一些诈骗分子初期会给目标人物一些小恩小惠,同时打感情牌,其实最终的目标还是老年人口袋里的养老钱。”刘四军认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句俗语是很有道理的,“不要相信有免费的午餐,面对无缘无故的关心与殷勤,老年群体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
骗局一
帮人代缴养老保险金
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期间,娄底的潘某谎称可以帮人代缴养老保险金,吸引他人交纳养老保险金,并制作假收据、假社保卡、转账记录,欺骗受害群众拖延报警时间。
本案已带破案件63起,犯罪嫌疑人潘某现已移送起诉至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审查。
警方提醒
办理养老保险应通过正常渠道向社保局递交申请材料,凡是自称“有关系”“有门路”,需要特别警惕。不要将钱财转至个人银行账户,更不能将银行卡、身份证件交给陌生人。如遇不懂,可咨询12333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
骗局二
推销高价保健品
2019年5月犯罪嫌疑人曾某(男)、彭某(女)合谋通过电话直销的方式向糖尿病老人销售保健品。二人利用多年从事保健品电话推销的经验,在没有办理任何食品、药品经销资质的情况下,明知销售的“某活胰宝”“某口服胰岛素Ⅱ代”保健品可能非法添加二甲双胍等降糖类西药成分,仍然利用掌握的老年客户数据,虚构长沙市“糖尿病康复指导中心”“中老年慢性病疾控中心”机构,冒充专家老师,以10倍以上获利价格通过电话推销——顺丰快递发货(代收货款)的方式,向国内20余省市170余名60—90岁年龄区间糖尿病老人销售保健品。目前,该案共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拘,追缴违法所得10万元。
警方提醒
老年群体关注自身健康的同时,更应该建立科学养生的理念,凡是遇到号称产品拥有“高科技”“新技术”,含有“彻底根治”“药到病除”“包治百病”“延年益寿”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要提高警惕,这类产品有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切勿高价购买各类养生产品、保健品、药品。
骗局三
宣传养老服务高额回报
长沙湖南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2年以来,湖南某实业发展集团王某梅、贾某祥、齐某明等人通过在多地设立10多个分公司,宣传所办养老机构得到政府支持,隐瞒公司仅具备提供小规模养老服务的实际情况,夸大公司资产规模,宣称有养老需求的人与公司签订《预定养老服务合同》并支付一定数额资金以后,可以预订床位,获取公司提供的养老服务,按照金额获取每年7%至14%的“福利补贴”以及2%至3%的“植树补贴”、代金券等,约定届满以后还可以收回本金。
一些中老年人信以为真,与公司签订《预定养老服务合同》并支付资金。
该公司通过上述以办理养老卡、预收养老款名义承诺返利的方式,骗取众多老年人的钱财。目前,该案已判决61人,主犯王某梅、贾某祥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永州湖南某公司非法集资案
2020年以来,湖南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依托“中信线下”“介贷网”“掌中宝”“有限合伙”等平台,通过媒体发布、发传单、推介会等途径,面向社会公开宣传,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在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并实际控制资金,仅将很小部分资金投入项目经营,在明知公司严重亏损、不具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采取注册空壳公司、虚构投资项目或隐瞒真实情况等手段,以投资丹珠河、怒江华润、乔口渔都等项目为由,继续大肆非法集资,骗取集资参与人资金,并将集资款用于个人挥霍。该案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
益阳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该案主犯之一刘某贤及其家族团伙,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长期流窜于省内外从事教唆、帮助养老服务市场主体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从中收取佣金或提成,先后在长沙、衡阳、永州、湘潭以及江西等地从事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营销活动。
公司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口口相传、举办宣讲培训班及组织客户(主要是中老年人)到纳诺公寓参观、免费吃饭和试住等多种手段宣传,并以投资返利(年利息8%-10%不等)、投资入住享折扣、发放现金红包等为诱饵引诱群众签订《购买爱心养老服务协议》,参与非法集资,骗取老年人的钱财。
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1人,法院一审判决4批次共72人,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鲁某辉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刘某贤等其余主犯一审被判处15年以下等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养老机构不是银行,不得开展任何金融业务!遇到类似投资返利返息的宣传必是陷阱,务必警醒,自觉抵制。老年群体当遇到有人推销养老服务,并宣称有“高额回报”“优先享受服务”,要求提前预付费用时,应提高警惕。凡宣称有“高利息”“高收益”“高补贴”时,均有可能涉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不要被所谓的“高收益、低风险”的噱头所蒙蔽,任何投资理财都具有风险,当听到各类投资养老项目时,更应该擦亮眼睛,捂住口袋,在投资前要多询问亲友、子女、正规机构或相关部门,充分了解该项目收益风险、是否立项、具有合法资质,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潇湘晨报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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