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8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卜岚 实习生 周逸婷)今日,记者从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已于近日印发。《通知》明确,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普通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
《通知》强调,将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家庭名下第2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明确贷款利率。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支持绿色建筑。职工购买该市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新建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最高不超过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上限。
支持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购房。所购买住房符合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房提取条件的,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按《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实施细则》办理。
(一审 朱蓉 二审 彭治国 三审 周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