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春祥 通讯员 张恒娇 张亚娜)配合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居民应尽的义务,也是疫情防控成败的关键环节之一。居民朋友如果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如何处置?外出如何防护?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有何注意事项?今日,湖南省疾控中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居民防控提示。
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这样处置
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是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症状。个人一旦出现上述症状,不要自行用药,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并向医生详细告知个人症状和近期活动轨迹情况,尽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外出防护要点
佩戴口罩。前往人群拥挤、通风较差的室内公共场所,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养老院、超市、学校、农贸市场等场所时,应当佩戴口罩。
个人卫生。接触公用物品或其他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必须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清洁双手前不要触碰口、眼、鼻;遵循呼吸卫生、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或背向人群;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桶内;外出就餐,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禁食野生动物,尽量避免生食或半生食水产品;付款时尽量选择刷卡、扫码等非现金、非接触的支付方式。
避免聚集。减少聚集活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尽量不在人员较多的场所逗留。
规范就医。前往医院的路上,患者和陪同人员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医院就诊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并与其他患者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居家隔离注意事项
符合居家隔离要求,原则上单独居住。
应在社区管理和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居家隔离人员书面承诺严格遵守居家隔离管理要求。
做好体温计、口罩和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和粮油、蔬菜、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准备。
用餐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不与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采用自然通风,空调运行时门窗尽量不要完全闭合。
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关注身体状况,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要点
应在社区管理和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社区管理健康监测。社区管理健康监测人员书面承诺严格遵守社区管理要求。
做好体温计、口罩和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准备。
实行“人不出社区、严禁聚集”。非必要不外出社区或社区规定区域,确需外出的人员,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外出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过程佩戴口罩,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健康监测期间,请每日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注意观察自身健康状况并向社区报告,按当地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社区管理人员报告,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应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健康监测期间到任何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您的近期境外旅居史、国内中高风险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隔离医学观察情况。
凡有瞒报、漏报自身健康状况,逃避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