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逐渐销声匿迹,谁在纵容大学生超前消费

2022-01-20 21:17:33 [来源: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 [作者:记者 虢灿]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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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虢灿 实习生 黄胜凤 视频 田甜

想买新手机,心仪的球鞋发售了,看中的护肤品有难得的折扣,生活费却只够日常花销,你会想办法借钱来超前花费吗?

“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几年前,各种套路的校园贷盯上了在校学生,只要有学生证就能秒放款,但套路重重,很多学生因此背上不小的债务,甚至有人不堪重负选择结束生命。

三湘都市报记者连续多日调查了解发现,在各方努力下,“校园贷”逐渐销声匿迹,超前消费的在校学生通过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渠道来预支消费。

案例:贪图新手机借贷,走上犯罪道路

打1.8万元的借条,到手只有9千元,到期还不上就骚扰亲友,甚至恐吓、殴打、拘禁,这是非法校园贷的常见套路。曾有大学生深陷其中,也有人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大学生王成就是因此自毁前途。因为太想要新手机,贷款租手机还不上月租后,铤而走险诈骗同学,最终断送前途。

案发前,王成在长沙某学校读大一,很想要一台苹果手机,但父母每个月给的生活费远远不够。一位朋友出主意,买不起手机,可以先去租一台。

王成来到长沙县星沙某写字楼,签下借贷合同租了一台手机,合同里借款1.3万元,而手机价格仅有7千多元。但是急于想要手机的王成还是签了合同,每个月还款1千元。

父母给的生活费不够还款,王成四处借钱无果,被介绍到另外一家公司。该公司表示,只要王成介绍同学办理租借手机,就能拿到提成。但是“拉人头”没有那么容易,王成跟其他业务员一合计,想到一招:跟人说刷单租手机能赚2000元,哄骗同学签合同。

很快,好几位同学签了合同,拿了手机后,当场有人给这些学生5千多元收走手机。而这些学生每人转了约2500元给王成,算是“介绍费”。王成承诺,之前的合同就是走过场,会被取消的。这些学生不知道,他们签订的合同总租金1.3万元,需要分12期还,每期还约1千元。一个月后,这些学生都收到了催款的电话、短信,王成想了不少借口拖延时间。几个月后,有学生报警。而此时,他们中有的人欠款金额已达3万多元。

公司业务员称,他们主要靠拿介绍费赚钱,手机只租给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学生不懂事,想要手机,又没有固定的收入,很容易逾期。逾期以后学生胆小,就会想办法还钱。确实没钱的时候,公司给客户亲友打电话,学生受不住压力,也会想办法还钱。就算是法律诉讼,家长也不可能不管孩子的。”业务员说。

案发后,公司免除了几位学生的全部租金及滞纳金,王成家人赔偿了几位学生相关费用,长沙中院二审判决,王成获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调查:超四成受访大学生超前花费

近年来,随着相关部门对校园贷等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乱象的重视,不法校园贷得到遏制。2021年3月17日,银保监会、央行、教育部、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小贷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然而,尽管非法校园贷在高校销声匿迹,但大学生通过花呗、京东白条等超前花费的仍占较大比例。

记者在湖南高校在校学生中发放了200余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4成大学生有超前消费习惯。其中,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占据很大比例,也有部分使用信用卡。

选择超前消费的原因,生活费不够占主要原因,不少学生想通过超前消费改善生活,商家或放贷机构针对超前消费有优惠也吸引了一批人。超前消费的金额以一千元左右为主,超过2千元并不多。超前消费主要用来购买服饰、饮食等,用在个人爱好、买课程等学习方面的也较多。有超前消费的受访学生中,一半人表示偿还毫无压力,将近一半人勉强可以还上,个别人表示难以偿还。

某高校大四学生小杨2019年开通了花呗,使用至今,她觉得用了很方便,买东西经常有优惠。“当时因为支付宝页面的花呗广告推荐而使用,恰好钱不够,所以就开通了花呗。”小杨表示,她的花呗起步金额是200元,因为还款及时,到今年1月额度已经涨到了2000元,主要用于买鞋子、衣服、化妆品,逾期未还款会冻结账户,把逾期的钱还完,即可解冻。“像双十一这种时候,很多东西不仅比平时便宜很多,用花呗还有额外的红包,所以每年11月花钱会比较多,提前规划好,还是很方便。”小杨说。

大三学生小李则认为没必要开通超前花费,她曾为了还款吃了半个月的泡面。“我的花呗现在不能用了,因为在支付宝里认证了学生的身份,没法开通了。之前用了两、三个月,买了一些贵的东西,但是拆东墙补西墙,下个月还了钱就没钱吃饭了,我吃了半个月泡面,印象太深了。”小李表示,还有一些同学因为欠款太多了,家里打了生活费需要马上就还款,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就去学校周围的店里用花呗套现充饭卡。

法院:引导放贷主体控制对大学生放贷金额

记者了解到,近期,湖南高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明确,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措施。

湖南高院执行局复议监督处周小辉处长介绍,广义的校园贷不仅包括一些非法放贷机构通过各种名义向大学生放贷,还包括一些合法的银行机构、金融公司放贷,常见的花呗、借呗、京东白条如果向全日制在校生放贷也属于校园贷。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个人的工作、生活影响很大。而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他们即将进入社会,如果因校园贷被纳入失信名单,对他们报考公务员等就业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会使刚进入社会的他们身上背负着无形的枷锁。

“全日制大学生毕竟还未真正融入社会,社会经验不足,同时,这个群体也是社会发展最具活力的力量,对他们要更多体现善意的执行理念。”周小辉说,这些大学生可能也没有意识到失信会对他们造成如此大的影响。此外,他们没有经济基础,一旦被纳入失信名单,他们难以就业,更加难以偿还欠款,会陷入恶性循环。因此,涉及校园贷的全日制大学生如果成为被执行人,一般不应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措施。

大学生纳入失信会让他们失去很多机会,直接导致他们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就业,严重的话可能会使他们误入歧途,不把大学生纳入失信也是从整个社会发展的层面来考量,更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此外,上述规定对校园贷放贷主体也有一个引导作用,引导他们要考虑大学生的经济能力,准确评估并适当容忍贷款短期无法收回的风险,合法的校园贷放贷也要适度控制金额,不能误导大学过度消费。

提醒:要做思想的富翁,不做物质的“负翁”

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李淼磊介绍,对于不少大学生而言,借助网络信贷产品进行超前消费早已不是新鲜事,甚至成为了一些学生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超前消费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多年轻人被超前消费“捆绑”,背上债务负担,成为“负翁”。

她认为,摆脱“负翁”的身份,需要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成为自己思想的富翁。注意适度消费,应对自己的长远偿还能力进行评估后,在可预估范围内对未来收入进行提前消费,避免过度消费;要注意适时消费,增强自律意识,控制网购相关APP的浏览时间,避免网购成瘾;要注意适量消费,构建合理的消费需求体系,避免产生追风消费、攀比消费、炫耀消费、享乐消费等不健康的消费心理;要注意适宜消费,强化法治思维,提升认知能力,避免陷入“校园贷”纠纷。

李淼磊认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还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发力。价值引导离不开知识传授,学校要用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用科学的网络消费知识涵养大学生正确的网络消费价值观,形成正确的网络消费价值取向。家庭教育要传递“幸福是奋斗出来的”的道理,帮助大学生克服过于依赖家庭的网络消费意识,树立自立自强、劳动奋斗、勤俭节约的网络消费意识,积极学习和培养满足自身网络消费需求的能力和本领。社会舆论导向对大学生网络消费意识和行为影响极大,例如部分商家不断挖掘大学生的消费欲望、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的活动就需进一步管理和约束,使大学生认清正确消费观的导向作用和错误消费观的误导作用。(文中受访学生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

法治观需与消费观齐头并进

“花明天的钱,为今天的享受买单”,不少大学生虽然没有经济独立,但仍有超前消费观念,但因为阅历及相关知识的缺乏,往往也成为了最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的群体。

大学生有超前消费的观念,更需要更新法治观念来保护自己,有金融安全防范意识来避免掉入陷阱,在遇到超前消费无力及时还款或者疑似遭遇校园贷等情况,应该及时“止损”,尽快向老师、父母寻求帮助,减少损害后果。

在每次签字确认时,妥善保存借款合同、双方的沟通记录、转账和催收记录等关键证据。万一被起诉,不用逃避,应当积极出庭应诉,使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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