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炼成钢·党史上的今天:2005年12月29日,废除农业税
16年前的今天,也就是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由此,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征税,在我国延续了2600年之久的农业税宣告终结。这是中国农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
我国是农业大国,在农村征收、来源于农业并由农民直接承担的“皇粮国税”,从先秦时期起就是国家最主要的税收。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业税也一直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1949年至2005年,我国农业税总收入累计达4200亿元,为我国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民作为纳税人,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逐渐具备了取消农业税的能力,中央决定探索农村税费改革。一场前无古人的变革,开始了。1998年,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成立。此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
2003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当年开始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并提出5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目标。2005年的今天,这一目标提前实现,附加在农业税上的一系列地方性收费也一并取消,根本性地扭转了农民负担过重的状况,给亿万农民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对中国农业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2006年,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更名为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以取消农业税为起点,我国财政支农投入力度不断扩大,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农业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生产者补贴、最低收购价政策……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相继出台、落地,“三农”发展潜力进一步得到激发。到今年,我国粮食生产已实现“十八连丰”。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一个个山清水秀、文明和谐、宜居宜业、欣欣向荣的美丽村庄正渐次出现在中国大地上。
来源:芒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