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救人于“水火”——记澧县司法局城头山司法所所长、四级主任科员肖俊

2021-12-28 07:38:16 [来源: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作者:卓萌]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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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卓萌

“我心里有个信念:作为一名党员,干就要干出点样子;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要努力在司法为民中实现人生价值。”12月27日,澧县司法局城头山司法所所长、四级主任科员肖俊接受记者采访时,坚定地说。

36岁的肖俊,曾因一次见义勇为,成为当地百姓心中的“英雄”。

2019年1月7日下午,肖俊开车途经梦溪镇缸窑村,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落水,一名年轻男子和2岁的女儿被困。肖俊不顾天寒地冻,脱下棉衣跳进齐腰深的水中,将被困父女成功救出,自己在敲击车窗时左手受伤。热心群众将父女俩送往附近农家取暖,肖俊却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现场。直到救人视频在网上广泛传开,“英雄”肖俊才被熟人认出。

对肖俊来说,跳水救人不过是一个小插曲。更多的时候,他坚守平凡的岗位,做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本职工作,用法理和温情为百姓纾难解困。

1985年出生的肖俊,2016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澧县司法局,分配到盐井司法所,负责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是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肖俊说,在基层司法所工作,要直面各种矛盾纠纷。他的手机24小时开机,几乎成了乡亲们的“求助热线”。

2018年2月,位于盐井镇的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采卤2采区50号井发生地质变动,导致附近马某、张某两户房屋受损。马某与张某要求公司赔偿损失,然而双方提出可接受的赔偿金额相差较大,几次协商未果。

当时肖俊刚休年假,准备陪家人外出旅行。得知这一情况,他当即取消原计划,返回司法所着手调解。因先前的沟通不愉快,公司负责人和农户不愿意面对面一起商谈。“事情要尽早解决。不及时处理,只怕积怨成祸,造成恶劣后果。”没办法,肖俊只好硬着头皮两头跑,分开协商。

出师不利。第一次入户调解,肖俊就吃了“闭门羹”。张某以为肖俊是对方的“说客”,将他轰出家门。肖俊忍着心中委屈,发短信给张某:“司法所不是为哪一家站台帮腔的,而是站在中间的立场,运用法律为大家解决纠纷。”第二次总算进了门,但张某对先前要求的金额分文不让。第三次进门,张某的态度不再那样强硬。“有希望了!”离开张某家,肖俊立刻赶往涉事公司总部,耐心劝说公司负责人体谅农户的不易,也作出让步。

“沟通就是最好的化解途径,言语也能‘救人于水火’。”肖俊一次次给自己打气。8个月的时间里,他24次走进农户家,7次走进公司总部,终于促成张某、马某分别与公司签下和解协议。

2019年,肖俊调任城头山司法所所长后,依然坚守一线,事事冲锋在前,为群众排忧解难。去年春天,国富村几位村民到城头山司法所反映,该村有一片100多亩的稻田想修机耕道,但一处老屋场挡了路。肖俊用2天时间做通屋场主的工作,为机耕道建设扫除障碍。“感谢‘英雄所长’,咱们村10多户农户耕田用上了旋耕机。”70多岁的村民肖永庆说。

5年多来,肖俊先后参与调处社会矛盾纠纷400余起。他说:“司法行政基层岗位平凡而伟大,我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用热血擦亮司法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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