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13日讯(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自动自发、广泛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了《湖南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于12月18日开始实施。根据相关规定,举报人最高可获得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奖励。
记者注意到,举报奖励金额主要考虑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参与人数、涉及金额、社会负面影响程度等因素,分为多个等级,具体金额及发放方式由各级处非牵头部门会同同级公安部门、行业主(监)管部门审核确定。
比如,举报非法集资广告信息的,经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奖励。
举报涉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和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经处非牵头部门组织认定为用于非法集资的,由电信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后,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奖励。
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以“集资诈骗罪”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罪名立案调查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
公安机关立案的非法集资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还会再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奖励根据涉案金额大小而定:涉案金额1亿元以下,奖励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涉案金额1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奖励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涉案金额20亿元以上200亿元以下,奖励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涉案金额200亿元以上,奖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省处非办电子邮箱“hncfjb@163.com”或“湖南金融”微信公众号(hnszfjrb)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
各级处非牵头部门会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告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领奖。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后,需在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凭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视为放弃。
根据规定,未经举报人书面同意,受理举报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