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出台“帮助企业纾困增效”十条措施

2021-11-21 21:11:13 [来源: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作者:李曼斯 向雷红] [编辑:伍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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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出台“帮助企业纾困增效”十条措施

湖南日报11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曼斯 通讯员 向雷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工作要求,切实帮助工业企业共同度过因近段时期能源、材料、疫情等多重因素阶段性叠加的困难,促进亏损企业扭亏脱困,11月21日,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宁乡市开展“纾困增效”专项行动十条措施的通知》,为企业发展注入“政能量”,千方百计温暖企业心。

通知明确,宁乡将重点聚焦骨干企业、潜力企业,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开展水电气(汽)补贴、加强金融信贷支持、提前兑现技改政策、加快兑现本地采购补贴、有序用电优先保障、支持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贷款贴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强化就业稳岗支持、建立领导联系重点困难企业制度等十条实打实的措施,其中,水电气补贴最高可达20万元。

通知要求,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高度重视,组建专人专班重点推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相关工作统筹纳入市政府专项督查范围,对在推进中行动较快、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挂牌督办等处理。要加强政策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的规上困难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提高落地效率。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

据悉,宁乡市“纾困增效”专项行动十条措施具体为:

一、开展水电气(汽)补贴。对规上困难企业2021年10月-2022年3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气和蒸汽费用,按5%的额度进行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累计不超过20万元,补贴费用不超过其上年度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20%。

二、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对规上困难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政府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地方法人银行贷款),免收资金占用费;园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全力支持困难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0.5%。

三、提前兑现技改政策。对规上困难企业当年新购置的智能化设备和工业软件,开具的单台(套)发票除税价格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按除税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集团)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即时申报、随时兑现。对获评长沙市智能制造示范(试点)企业的,提前奖励2万元。

四、加快兑现本地采购补贴。组织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合作对接会,促进困难企业产品销售。市内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采购时,同等条件优先支持困难企业产品。对规上困难企业采购本地规上工业企业产品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采购额的1%给予补助,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五、有序用电优先保障。对规上困难企业坚持“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指导企业错峰避峰,促进节能降耗,降低用电成本。

六、支持知识产权保护。邀请与规上困难企业生产领域相关联的知名技术专家、研发团队及知识产权事务所,免费为规上困难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体检服务,出具专业知识产权体检报告,把脉定位企业专利研发方向、商标品牌体系建设,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七、支持企业贷款贴息。规上困难企业2021年10月-2022年3月从银行新获得的用于本企业技术改造和支付人工工资等改善本企业经营状况促进企业发展的贷款资金,按照同期LPR利率计算利息的20%给予企业一次性贴息,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贴息额度不超过其上年度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20%。园区企业由园区进行配套,园区外企业由市财政配套。

八、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法实施困难企业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进一步减轻困难企业税费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程序向税务机关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九、强化就业稳岗支持。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对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时长不超过4个月;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其中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按规定对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十、建立领导联系重点困难企业制度。建立由一名市领导、一名联络员、一个职能部门、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帮扶方案的“五个一”联系重点困难企业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联点、谁负责”原则,建立一对一、点对点的市领导联点亏损企业工作专班,摸清问题底数,查找根源症结,采取“一企一策”,逐一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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