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首页 | 湖南

鸡叫城遗址·背景②丨鸡叫城遗址最新考古发掘 公布三大成果

2021-10-09 09:45:2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廖慧文 刘瀚潞 易禹琳 龙文泱] [编辑:刘茜]字体:【  
今日,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举行鸡叫城遗址考古发掘专家现场会。

华声在线10月9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廖慧文 刘瀚潞 易禹琳 龙文泱) 今日,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举行鸡叫城遗址考古发掘专家现场会。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国家博物馆及北京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考古文博学院的30多位专家,来到鸡叫城遗址现场考察最新考古发掘成果。据悉,2020 年和 2021 年,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先后分三次对鸡叫城西南城墙内侧进行了发掘,共布探方 33 个,发掘面积 721 平方米。发现一批大型建筑遗迹,证明此处在建城前环壕废弃以后,长期作为高等级建筑区使用。该区发掘重要成果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建筑台基

三处建筑台基与城的方向一致,均为 200°左右,东西长,南北窄,东部均未揭露出边界, 南、北边界已显。台基都是坡顶小,坡底大,剖面呈梯形。其层位关系是:台基 1、台基 2 东西横贯发掘区;台基 1 上有若干建筑遗存;台基 1 下开口若干地层及建筑遗存,叠压或打破台基 2;台基 2 下开口若干柱洞遗迹,打破台基 4。本次发掘将台基 1 上去年发现的 F32、F33 继续清理,其中 F32 基槽明显,基槽内未见柱洞,房内有成排红烧土柱洞。台基 2 规模最大,其上主体建筑为F73,但保存较差,基槽内不见柱洞,台基 2 南部边缘位置有三个有打破关系的围沟、围墙,同样东西横贯发掘区,将台基 2 围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台基 2 围墙基槽底部见有火烧痕迹,留有木炭碎屑和烧结的壁面和底面。台基 4 上建筑保存较差,未见基槽,仅留若干柱洞。

二、木构建筑

揭露出一批屈家岭文化时期的木构建筑,包括 F54、F63、F83(图二)、F86 等,其中尤以 F63 规模最大,保存最好,其完整的木构基础得以整体揭露。F63 体量之大、等级之高、结构之规整、保存之完好,实属罕见。

(木构建筑 F83 西半部分开口照)

F63 开口于台基 2 下,为一处大型木构建筑,在诸木结构建筑中年代最晚,由主体建筑和外围廊道组成,方向 202°。发掘区内已揭露出的主体部分面积 242 平方米,加上廊道总面积 354 平方米。另据发掘区东部探沟探知,F63 继续向发掘区以东延伸,主体部分面积超过 330 平方米,加上南廊的总面积不低于 500 平方米。

(F63 布局结构)

F63 主体建筑开间在 4 间以上,除西室外,其余开间前后两进(图三、图四)。其建筑方式是先开挖基槽,垫长木板后于基槽外侧立柱。木柱极为考究,以直径约 0.5 米的半圆形大木柱为主体,间以长方形小木柱,并在转角处以四分之一圆木作为转承,以保持外立面的平整。木柱与垫板间未见榫卯,但木柱上除位于西南转角位置的木柱为一个穿孔以外,均有两侧约 45°的斜穿孔,推测原应插有木棍以起到加固作用。

(F63 主体布局及与 F82、F83 关系)

F63 主体建筑南侧和西侧有廊,建筑方式有所不同,主要是开挖柱坑,垫短木板后立柱,局部亦有较短的基槽。主体建筑外墙与隔墙均开挖有基槽,槽内放置长木板作为垫板,再在垫板上立木柱。所有长木板均放置在基槽偏外侧,部分木板间和木板一侧有用于固定的木楔。部分木板因受重力挤压,有向外倾斜和断裂的现象。隔墙基槽较外墙窄,深度也略浅,底部同样垫长木板,偏于基槽一侧,西间隔墙内的垫板压在北外墙基槽的垫板上。除长木板外,基槽内另有若干短垫板,其中最厚的达 0.22 米。在长垫板上和基槽填土内,还发现有三处绳索。根据现场观察和实验室初步鉴定,其材料和工艺也不尽相同。

绳索 1 为抬木板时套在木板之上,材料应为木本或藤本植物,绳索为双股并排,没有编织在一起,为方便系绳,还在木板两侧凿有小的凹槽。绳索 2 保存最好,经初步鉴定,可能为竹绳。F63 的木材进行了系统取样,根据初步的树种鉴定结果,其木材主要有楠木、香樟等。F63 取样的测年数据为 2700—2800BC 之间,为屈家岭文化二期早段(或中期晚段)。

三、谷糠堆积

在发掘区西部发现一处谷糠层,在发掘区的分布面积约80 平方米,平均厚度 0.15 米,通过显微观察,确定其为单纯的稻壳碎屑。

(谷糠层局部)

(谷糠层显微结构)

我们采集了两块样品,通过单位体积的谷糠密度并结合现代水稻加工的调查结果,初步推算出这 80 平方米谷糠层所代表的稻谷重量约为 2.2 万公斤(带壳)。此次发掘仅窥一隅,其实际分布面积还要大很多。谷糠层的发现,是先民发达稻作农业的生动体现。

通过去年和今年的发掘,在 600 余平方米的范围内共发掘房址30 余座,且不乏 F22、F32、F63、F73、F82、F83 等大型建筑,充分说明西发掘区是一处长期使用的高等级居住区。这些房址和台基方向基本一致,均在 200°左右,与建城前环壕及城墙方向相同,体现了当时聚落的稳定性和规划性。发掘区内除 G18 一条大型灰沟外,少见典型的垃圾坑、灰沟等掩埋生活垃圾的遗迹,暗示此地建筑群可能具有特殊用途。

通过柱洞式、基槽式、基槽立柱式、木构建筑等不同方式的建筑遗迹,基本可以梳理出聚落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下建筑方式,生动体现了先民因地制宜的生活智慧。F63 作为此次发掘的木构建筑遗存,更是新石器时代考古的重要发现,其工艺与式样丰富了史前中国的建筑历史,并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