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新机遇 湖南新作为】洞庭湖保护治理加码升级

2021-08-05 06:38:4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彭雅惠] [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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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彭雅惠

7月底,南洞庭湖重点水域夏季水鸟调查工作顺利结束,调研人员观测记录到6目9科25种约1.9万只夏季水鸟。“鸟类数量和种类都明显增多,还多次观测到国家一级保护鸟类。”参与调查的沅江市环保协会会长李剑志表示,候鸟增多表明洞庭湖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洞庭湖北通万里长江,南纳湘资沅澧,被称为“长江之肾”,对于湖南、长江流域乃至全国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生态地位。《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部署推进绿色发展,全面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将加强洞庭湖保护治理列为其中重要内容和举措,对完善洞庭湖防洪、饮水、用水、生态等提出更高要求,体现出湖南“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决心。

拆矮围、退养殖、清除欧美黑杨、禁止非法采砂、关停造纸产业、退捕禁捕……治理和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湖南全力以赴。

污染防治攻坚战更趋深入。今年我省将启动《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将7个领域11类重点工程135个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重点项目纳入清单,补齐重点领域整治短板。

问题整改落到实处。针对中央层面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14位省领导分片包干14个市州的高位推动整改机制,督促洞庭湖区三市全面开展以化肥减量为重点的农业面源污染大排查,全面推进化肥和农药减量增效。

湖区产业转型加快速度。在洞庭湖三市造纸企业全部关停退出基础上,推动湖区芦苇利用转型发展,开发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等其他处置利用技术和途径,逐步取消补贴,转向市场化。

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今年将实施《洞庭湖保护条例》,系统构筑保护和改善洞庭湖生态环境的法治基础,推进相关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将推动洞庭湖保护治理进一步融入全省水安全体系构建和长江生态安全屏障构筑。

据了解,“十四五”期间,我省将通过加快全省骨干水源建设、推进洞庭湖区四口水系综合整治、打造湘江“千里滨水走廊”、十年禁渔等,系统全面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重现万顷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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