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22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余蓉)日前,北京师范大学发布2021年优师计划招生简章,面向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湖南、宁夏、青海、陕西、四川、新疆、云南13个省份优秀高中毕业生,择优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400人。其中,在湖南招收40人。
定向培养、定向就业
据悉,该计划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示范引领作用,为实施省份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未来教育家。
该计划坚持“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单列志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招生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历史学、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
“优师计划”学生须签订《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接受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享有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权利。毕业后须履行《协议书》约定的义务,经双向选择,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至生源省份定向县县域中小学任教,入编入岗,任教服务不少于6年。
对履行协议义务者,签约到定向县的定向就业师范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将其纳入学校“四有”好老师启航计划奖励范围,发放奖励金10万元。
任教服务期内,还可申请参加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基础教育教师在职培训项目,共享北京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在线教育资源等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获得学科教育专家团队的业务指导,并有机会参与学校面向基础教育一线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基础教育集团组织的教学改革实践等职后培养与培训活动。
“优师计划”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培养。珠海校区是北京师范大学按照学校“一体两翼”办学格局和“高标准、新机制、国际化”原则,打造的与北京校区同一水平的南方校区。有意报考的考生可咨询专线:010-58804577了解相关事宜。
录取后不得转为非“优师计划”学生
“优师计划”为优师专项招生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高考志愿填报时,有意愿的考生需填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优师专项计划专业志愿。
考生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和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英语口试,须参加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
对于按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录取时,不区分往届生和应届生,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已签字确认的《协议书》,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优师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办理入学户籍迁移。
入学后,“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得转为非“优师计划”学生,可按程序在“优师计划”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