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6月15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振宇)6月9日,由湘潭城乡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湘潭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通过专家评审,湘潭县因此成为我省第一个出台此类规定的县(市)。
过去,由于没有国、省层面的相关技术标准可以参照,各县(市)在制定城镇国土空间发展规划时只得参照上一级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标准执行,显然不适应县级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为摆脱这一尴尬局面,湘潭县决定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委托湘潭城乡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编制《湘潭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湘潭城乡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湘潭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认真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这项规定。该规定从全县城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客观实际和需要出发,分县城及县域副中心、镇(乡)和村庄3个层级来细分和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为今后各层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县域内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技术参数。本规定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行动态修订,以确保其适应性、超前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湘潭县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王铁钢表示,该规定的出台,结束了长期以来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无相关技术标准可用的尴尬局面,为提高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法治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提供了技术依据,对建设大美莲乡、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均将起到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