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经开区出台《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十条政策》

2021-05-07 09:30:10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李逸峰 李响玲 赵丝玲]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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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经开区出台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十条政策

以股权投资区内企业 最高可奖200万元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李逸峰 通讯员/李响玲 赵丝玲) 房租可免3年;以股权投资辖区内企业,最高可奖励200万元;增值税奖励全额的30%,上不封顶……近日,株洲经开区出台《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十条政策》,围绕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大力扶持辖区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政策适用于注册在株洲经开区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主要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不含融资性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包括购房装修补贴、各项税收奖励政策、人才安置奖励、支持长期股权投资、招商奖励等十个方面,引导更多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发起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天使基金。其中,新入驻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区内购买自用办公用房和装修,分别按13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最高补助面积均为1000平方米;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引进的产业项目,按照产业项目前三年地方财政实得的8%给予基金管理公司奖励,上不封顶;高管人才奖励其税前工资薪酬的6%。

近年来,为推动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株洲经开区以政策优势和金融创新服务为契机,吸引优质股权机构落户,推动资本牵手项目,设立了总规模5亿元的产业发展引导母基金,重点投向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及相关配套行业,已引进9支投资基金落地,资金总规模31亿元,投资项目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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