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困难企业重整 加快“僵尸企业”出清 湖南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

2021-01-18 23:29:0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何金燕] [编辑:洪晓懿]
字体:【

华声在线1月18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李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积极稳妥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问题,加速困难企业重整,加快“僵尸企业”出清,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破产处置,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既要处理债权债务清理的民商事关系,又要解决破产所带来的社会公平、资源配置等问题,需要法院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发力。《通知》提出5个方面工作举措,明确17项工作职责,要求将办理破产工作情况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22家单位为成员单位,明确了职责分工。府院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设在省高院和省发改委,通过建立召开联席会议、专题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调研机制,及时互通全省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破产案件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通知》要求,建立破产案件财政资金补助机制,解决破产企业税务问题,简化破产企业工商变更、注销手续,协调解决破产企业土地、房屋、资源使用权等产权处置问题。依法解除对破产企业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优化破产企业职工社保工作,优化破产企业信用管理、账户开立、减免债务。依法打击逃废债,全力支持企业资产处置,支持管理人依法履职,加强破产管理人培育和监督,为破产企业提供必要公共服务等。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合力优化破产工作的外部环境,确保具体案件处理、政策协调在十个工作日有进展。各市州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处置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有关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