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厅级干部被“双开”,郴州市水利局原局长借操办儿子婚宴收礼被通报……

2021-01-18 17:26:29 [来源: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 [编辑:潘华]
字体:【

上周,三湘风纪网通报:4名领导干部被处分,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周通报

党纪政务处分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惠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罗年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攸县政协原副主席、攸发集团原董事长罗志勇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湖南湘核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唐国梁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郴州、常德、益阳等地对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

郴州市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伟清违规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私车公养等问题。经查,2014年至2016年,黄伟清在担任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供本人和其亲属使用;借操办其子婚宴之机违规收受礼金共计10.31万元;违规用公车加油卡给私车加油0.24万余元。此外,黄伟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黄伟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郴州经开区原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靳卫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经查,2013年至2020年,靳卫在担任北湖区华塘镇党委书记,北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北湖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和郴州经开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违规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共计45.7万元;2018年至2019年,靳卫在担任郴州经开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和异性有偿服务。此外,靳卫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靳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终止其中国共产党郴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和中国共产党郴州市北湖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津市市自然资源局违规长期借用其他单位车辆问题。2014年,津市市自然资源局(原津市市国土资源局)违规借用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台车辆用作单位公务用车,直至2019年6月才将车辆归还,违规借用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公务用车租赁费名义进行处理。对此,津市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胡振基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5月,胡振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县水利局排灌工程管理站原站长孙志刚违规收受香烟的问题。孙志刚在负责南县中央财政资金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方案工程期间,分别于2019年10月和2020年2月,先后2次收受他人所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共计4条高档香烟,折价人民币3680元。孙志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孙志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