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道路临时泊位拟延长免费时间 1月29日召开听证会

2021-01-15 09:19:46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廖喜张 蒋凯宏]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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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临时泊位拟延长免费时间

1月29日召开听证会,部分泊位拟降低收费标准

记者 廖喜张

通讯员/蒋凯宏

株洲日报讯 城区道路临时泊位免费时间将延长到30分钟,部分泊位还拟降低收费标准。1月14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我市将于1月29日召开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期停车收费听证会(简易程序),对该收费调整方案进行听证讨论。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

1月14日上午,因为要到天台路附近办事,市民林先生将车停到了路旁的临时停车泊位内。50多分钟后,办完事的他通过“株洲停车”APP软件,缴纳了5元停车费,然后驾车离开。“以前路旁到处停了车,来办个事要到处找车位,急死人,现在是随时来都有车位,办完事就走,非常方便。”林先生说。

2018年11月10日起,我市分三批次对市城区第一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市发改委服价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收费以来,效果明显。通过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施停车收费提高出行成本,规范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车辆出行,缓解了道路通行压力。

同时,价格杠杆促使车辆短停快走,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周转次数明显提高,收费前城区收费路段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每个平均周转次数为6.04次(2018年10月平均值),收费后迅速增加到平均16.09次(2020年5月平均值),实施收费管理促进了车主 “即停即走”,基本实现“随到随停”。

停车泊位分为两类价格管理

根据车位使用率和周边停车位需求情况,我市拟将第一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分为两类价格进行管理,实行差别化收费。

其中,中心城区部分主次干道1394个临时停车泊位将实行一类价格,执行原收费标准,延长免费时间。收费标准:前2小时,每12分钟收费1元,不足12分钟,按12分钟收费;2小时后,每10分钟收费1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收费;收费时段:收费时段为每天8点至21点,其他时段不收费。免费时间:30分钟内免予收费,超过30分钟则前30分钟一并计费。

中心城区部分次干道、支路230个临时停车泊位将实行二类价格,调整原收费标准,延长免费时间。收费标准:前2小时按每小时3元计费;2小时后按每小时4元计费。收费时段:收费时段为每天9点至20点,其他时段不收费。免费时间:30分钟内免予收费,超过30分钟则前30分钟一并计费。

市发改委服价科相关负责人解释,一类价格收费标准不变,但免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钟延长到了30分钟;二类价格收费标准下调,前2个小时的收费标准由5元/时降低到了3元/时,2个小时后的收费标准由6元/时降低到了4元/时。同时,停车免费时间延长到了30分钟,收费时段也由原来的每天8点至21点调整为每天9点至2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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