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十四五”规划建议微解读】实行政府债务绩效全生命周期管理

2020-12-13 19:32:1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尚武] [编辑:周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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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张尚武

完善经济治理体系。完善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健全财政、金融、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经济治理体系……实行政府债务绩效全生命周期管理,稳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何为“政府债务绩效全生命周期管理”

省财政厅专家解读,政府债务绩效全生命周期管理,就是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和湖南省相关实施意见,区分政府债务项目与一般项目不同的特点,建立政府债务项目的“项目储备、需求申报、债券发行、资金使用、还本付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健全政府债务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债务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的全生命周期绩效闭环管理机制,全流程动态记录和反映政府债务项目信息变化,提高债务项目效益,体现债务项目信用,同时严格事后监管与惩处机制,促进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和防控能力的提升,逐步实现政府债务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一体化。

“政府债务绩效全生命周期管理”好处多多

对湖南来说,实行“政府债务绩效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好处多多。在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处长龚次元看来,四个“有利于”显而易见:

1、有利于健全举债决策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项目库建设,优化地方政府对债券资金使用投向的选择空间,合理保障当地急需建设的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更好发挥债券资金效益。

2、有利于解决一些地方重债券需求申报和额度争取、轻债务管理和偿还、过度包装项目、缺乏审核把关等问题,压实管理和监督责任,规范政府债务“借、用、管、还”行为。

3、有利于提高债券市场化程度,减少行政干预,体现市场对债务项目优劣的认可度,有效发挥市场的监督作用,促进债务项目质量的提高。

4、有利于强化政府债务约束机制,明确省级政府、市县政府、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责任分担,打破刚性兑付;通过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债券资金分配、债务项目立项的挂钩机制,严肃处理政府债务绩效管理中发现的信息披露造假、评级评估违规和资金闲置、低效无效、损失浪费、截留挪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财政可持续发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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