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检心铸剑,决战决胜扫黑除恶

2020-12-10 07:32:0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于振宇 李俊] [编辑: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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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李俊

11月30日,随着几声枪响,尚同军、吴先耀、伍秀元3名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的主要罪犯得到了应有惩处。

该案件系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于6月10日提起公诉,在检察环节实际停留时间不到1个月,20多名被告人中有18名被告人在庭审指控中当庭认罪认罚。最终,尚同军等3人被判处死刑,唐先举等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8名被告人被判处八年至二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大案攻坚、推动社会治理、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为主线,充分发挥检察“法治参谋”作用,办理了一大批高质高效案件,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不让案件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涉黑恶案件关涉社会安宁、人民福祉。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对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全覆盖,确保案件高质高效清结。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2123件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占提起公诉案件比率为88.43%;今年10月底以前受理的所有涉黑恶案件全部清结,案件提起公诉数和审结数在全国居前列。

“充分履行提前介入工作,给侦查取证当好参谋,不让案件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这是检察机关的鲜明态度。”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说。

省检察院始终坚持“是罪犯一个不放过、不是罪犯一个也不凑数”的办案原则,实行省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检察院对所有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市两级检察院共对1064件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指导。其中,省检察院共把关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152件,改变下级院定性14件,占比9.21%;市级检察院共把关涉恶案件912件,改变下级院定性38件,占比4.16%。

提出高质量检察建议,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检察机关办案,要聚焦行业清源,强化检察担当,给社会治理当好参谋,提出高质量检察建议,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印仕柏说。

浏阳市检察院在办理林某某“网络水军”涉恶案时,对涉及当地12个乡镇政府、19家花炮企业、2所学校等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等问题向浏阳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对此,市政府邀请检察院派员列席市政府常务扩大会议部署整改措施,会后7名副市长又分别深入一线督导问题整改,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该案办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推广。

据统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工程建设、金融放贷、教育卫生等领域反映出来的问题,敏锐抓住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1113份,收到回复整改962份,回复整改率达到87%。

“办案与黑财清底同步”,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

长沙市检察院办理的万某等人涉黑案,引导公安机关查封价值约4亿元的涉案土地、涉案房产98套,扣押涉案车辆8台,冻结存款1.81亿余元等。

这一成果,源自检察机关坚持“办案与黑财清底同步”,给侦查、审判、执行机关准确处置财产当好参谋。在侦查阶段,引导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及犯罪分子相关财产依法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在审查起诉阶段,要求各地将“打财断血”审查情况写入审查报告并在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中充分阐述,对侦查部门随案移送涉案财产,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出精准的财产刑量刑建议,并加大对涉黑恶财产刑的监督执行力度。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提前介入的749件涉黑恶案件涉案财产提出取证意见654条;在审查起诉阶段共对涉案财产提出处置意见395条,对564件涉黑恶案件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对399件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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