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参保单位:长沙市稳岗返还条件再拓宽,请抓紧申报!

2020-10-29 20:56:5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智芳 徐扬 龚正伟] [编辑:洪晓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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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0月29日讯(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徐扬 实习生 龚正伟)今天,记者从长沙市人社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该局稳岗返还政策有了较大的调整,具体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在申报范围方面。自2020年10月起,除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单位之外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一般稳岗返还;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均可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新政规定民办非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学会、商会等单位以及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为实际用工单位申请一般稳岗返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自身按参保企业要求申请稳岗返还,极大地扩展了申报范围。

在裁员率控制方面。单位裁员率增加了“领金人数裁员率”,以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人数比较确定。在原“参保人数减少裁员率”和新增的“领金人数裁员率”中取较低值作为用工单位裁员率。2020年10月前因“参保人数减少裁员率”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领金人数裁员率”继续申报。

在返还标准方面。返还标准根据单位性质和规模确定,除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单位之外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为100%;长沙市本级对经人社、税务等部门联合认定为困难企业的人均返还标准为2295元/人。

在优化经办服务方面。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不能重复享受一般稳岗返还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对本年度已通过一般稳岗返还现又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不需要重新提交申请,经困难企业联合认定通过后,将直接把企业可享受的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与一般稳岗返还资金差额拨付至该单位银行账户。

申报受理

一般稳岗返还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用人单位通过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s12333.com)申请,全程网办。登录后在“一般稳岗返还”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模块内下载并上传《营业执照》《一般稳岗返还承诺书》或《申请失业保险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承诺书》、《长沙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后即可完成申请。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稳岗返还,在“长沙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下载XX年度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一般稳岗返还表格、《代理申报失业保险一般稳岗返还协议书》《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承诺书》后,按《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0〕74号)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后到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申请。

咨询电话:

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84907650

长沙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84023128

望城区失业保险服务中心88059909

浏阳市失业保险中心83612008

宁乡市失业保险中心8898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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